审讯室在地下七层。没有窗户,没有钟,没有任何能让人感知时间流逝的东西。灯是白的,从天花板上浇下来,把每一个角落都照得清清楚楚——墙角没有阴影,桌沿没有暗处,连人的瞳孔里都映着一小片惨白的光。叶云鸿坐在桌子这一边,面前摊着一份薄薄的档案。纸是白的,字是黑的,只有几行——姓名:林砚舟。性别:男。年龄:二十九岁。身份:刑事辩护律师。备注:无。他看着那几行字,看了很久。二十九岁,刑事辩护律师。没有案底,没有前科,没有任何值得被记录在档案里的东西。一个干干净净的、从纸面上看毫无问题的人。但他知道这个人不干净。这个人死过,又活了。这个人能控制别人的思想,能在十公里内阅读别人的内心,能用微小的细节改变现实。这个人从河里被捞起来的时候,浑身赤裸,没有衣服,没有证件,没有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像一个刚从娘胎里爬出来的婴儿,被渔网兜着,从水里提上来,身上还滴着水。但他不是婴儿。他是一个危险的人。
门开了。林砚舟被带进来。他的头发还湿着,贴在脸上,遮住了半只眼睛。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太大了,领口松着,露出锁骨。他的脚上戴着脚镣,走得很慢,铁链拖在地上,哗啦哗啦的。他的手上没有手铐,手腕是自由的,但手指微微蜷着,像在握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他走到桌前,没有坐下。他看着叶云鸿。叶云鸿也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很久。林砚舟的眼睛很深,很亮,像两口枯井。井底有什么东西在闪,不是光,是别的什么——是那种烧过了头的炭火,快要灭了反而更亮的那种光。叶云鸿见过那种光。在张天卿眼里见过,在阿特琉斯眼里见过,在那些知道自己会死、但还是要往前走的人眼里见过。他没想到会在这个人眼里也看见。
“坐。”叶云鸿说。林砚舟坐下了。椅子是铁的,很硬,坐上去没有声音。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手指不蜷了,伸直了,像十根白色的筷子。他看着叶云鸿的眼睛,那双冰蓝色的、被疲惫和愤怒磨得锋利如刀的眼睛。他看了很久。
“你认识丧钟。”叶云鸿开口了,声音不高,但很硬。
“认识。”
“他杀了十四个人。包括一名现役军人。”
“我知道。”
“你在帮他。”
“我在看着他。”林砚舟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作废了的起诉书。“看着他杀人,看着他被杀,看着他死。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不是救世主。我只是一个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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