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雨夜账单(第1页)

我叫路西恩·布雷克。

这个名字很久没有用过了。久到我几乎忘了它念出来是什么声音——Lú-ci-ān,三个音节,嘴唇从开到合,舌尖从上颚滑到齿缝,像一扇门慢慢地关上。以前萨缪尔喜欢叫我的全名。他叫的时候会把重音放在最后一个音节上,尾音微微上扬,像在问一个问题。他不知道他每次叫我的名字,我的心都会跳一下。跳一下,然后漏一下。后来他死了。后来再没有人叫过我的全名。后来我叫丧钟。丧钟为谁而鸣?为我。

我最早破的那个案子,是二十三岁。一个连环杀手,杀了六个女人,把尸体埋在城郊的树林里。没有人发现。不是没有发现尸体,是没有发现那是同一个凶手。不同的区,不同的手法,不同的抛尸地点。没有人把它们连在一起。我连在了一起。我用了三周,看了几千份档案,画了上百张关系图,最后在一份被归档了五年的旧案卷里找到了共同点——每一具尸体都少了一根肋骨。不是左侧第三根,不是右侧第四根,是不同位置的。他喜欢换位置。他说那是他的签名。我说那是你的愚蠢。你在告诉警察,你不是冲动杀人,你是有预谋的。你是在挑战他们。你是在说——来抓我啊。

后来他被抓了。在法庭上,他看着我说:“你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我说:“不。我只了解你留下的痕迹。我不了解你。我不需要了解你。我只需要把你关起来。”他笑了。他说:“你会后悔的。有一天,你会变成我。”我没有后悔。我变成了他。

萨缪尔是在我破那个案子之后三个月调来的。法医部最年轻的副主任,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他在解剖台上放一小束雏菊,“给死者一点尊严”。我说:“他们不需要尊严。他们死了。尊严是活人的事。”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说:“你也是活人。”我没有回答。

后来他每天在我桌上放一小束雏菊。不是插在花瓶里,是用一张很小的白纸包着,放在文件夹旁边。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谢谢。他从来没有问过我喜不喜欢。他只是放。放了两年。七百多天。七百多束雏菊。我把它们夹在那些再也破不了的案子里,夹在那些再也抓不到的凶手的档案里,夹在那些再也回不来的受害者的照片下面。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他从来没有问过。

那天晚上下雨。很大的雨。他从实验室出来,给我打电话。“路西恩,我下班了。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快了。你先走。”他说:“好。路上小心。”我说:“嗯。”我挂了电话。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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