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区斯佩丝·桑克蒂希玛,明日方舟基地外围,新历17年7月15日。天还没亮,雾很大,从山谷里涌上来,铺在平原上,像一大锅刚煮开的牛奶。光柱还立在那里,从基地中央升起来,穿过雾,穿过云层,穿过那片灰蒙蒙的天。它不会灭。
人间失格客站在那棵死了的老槐树旁边,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口敞着,袖子卷到手肘。他的头发剪短了,不是他剪的,是笑口常开剪的。她剪得很慢,剪了很久,剪完了退后几步,歪着头看了一会儿,又走过来,修了几刀。修完了,把剪刀放下,拍了拍他肩膀,说行了。他照了照镜子,发现两边不一样高,一边比另一边短了一截。他没有说。她也没有说。她不会剪头发。他知道。他知道,他也让她剪。她没有剪过,他是第一个。他让她剪,她剪了,剪坏了,他不怪她。她没有剪坏,只是没剪齐。不齐就不齐。人都不齐,头发齐了有什么用。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那枚戒指。不是铁环,是银的,很亮,没有花纹,没有刻字。他在暗区边缘的一个废弃小镇上找到的,在一家倒闭的首饰店里,柜台碎了,玻璃碴铺了一地。他蹲下来,从玻璃碴里扒出几个盒子。盒子是绒的,红色,落满了灰。他打开第一个,空的。第二个,空的。第三个,里面有一枚戒指。银的,很亮,没有花纹,没有刻字。他把它捡起来,擦了擦,戴在自己手上。大了。他换到无名指上,刚好。他把它取下来,放进口袋里。他没有告诉她。她不知道他找到了戒指。她不知道他在那个废弃小镇上找了多久。她只知道他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手上有几道口子,指甲缝里嵌着灰。她没有问。他也没有说。
远处有车灯,不是一盏,是很多盏。排成一条很长的线,从地平线那头蔓延过来。引擎的声音很低,很沉,像大地在呼吸。车停了,门开了,人下来了。张本煜从第一辆车里钻出来,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领带系得很正。头发梳得很整齐,脸上带着笑。他从圣辉城赶来的,开了六个小时的车,昨晚没睡好,眼睛底下有一层青黑色。但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所有疲惫都收起来了,腰挺得很直,步子迈得很大。他走到人间失格客面前,停下来,看着他。他穿着白衬衫,头发一边高一边低,手里什么也没拿,站在那里,像一棵刚从土里长出来的树。
“恭喜。”张本煜伸出手。
人间失格客握住了。他的手很凉,张本煜的手很热。握了一下,松开了。
“进去坐。有茶,有酒,有肉。茶是好的,酒是烈的,肉是刚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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