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4年后……
张俊来找食人族的目的很明确——请吃掉他,或收留他。在被导游骗光了所有钱之后的那天夜晚,他独自走进了原始森林。他在烂泥地里艰难地前行,那时他觉得之前两个愿望都是虚妄,他的结局会是在荆棘和鲜花中病饿而死。“那也不能回去”他每走一步都这样对自己说,他只求自己不要鬼打墙,走出了森林,再被人抓回那个“文明”世界。
张俊能活下来纯属偶然。那天语言学家艾莎伯利亚在丛林里捡到了他,就在通往斯卡洛洛部落的小路上。张俊奄奄一息地躺在一块石头上,像一条被剥光了皮的食火鸡。艾莎的向导图克鲁首先看到了张俊的橘红色的背包——它的颜色实在是与森林格格不入。值得庆幸的是张俊几次想丢掉它,却因为它还能阻挡一些背后的蚊子而放弃了。对,一个人死都不怕,但却受不了这些只能活一季的小虫。
六年过去了,张俊的皮肤已经变得和洛洛人一样黑,笑的时候也习惯露出一口黄牙和肉红色的牙龈,腰上只围着一条皮裙,浑身涂满泥土和炭灰——比洛洛人涂得还厚,它们帮他阻挡蚊子,头上插着一只极乐鸟羽毛,那是酋长辛巴巴送他的,也是他第一次射中狡猾的“卡斯卡斯”的战利品——要知道极乐鸟在大力保护下,还是几乎灭绝了。
再次见到艾莎时,张俊坚持用拉托卡斯语和她交流,这是他成为部落一员时发的誓,其实没人强迫他,但他坚持如此。遇到不能表达的情况,他宁愿不说。这使他有时很难相处,有时又显露出一股原始人可爱的憨气。
酋长辛巴巴本想让他作为信使,但他坚决拒绝了,除了艾莎他不想见任何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对“外人”怀有最大的敌意,这种敌意甚至超过了任何一个部落人,他比他们更加原始,如果辛巴巴同意,他会杀死任何一个“外人”,敲碎他们的头骨,吮吸他们的脑浆。像北森提奈岛人那样,用野蛮消灭文明,否则文明就会消灭你。
他来自文明世界的唯一线索是他的长相和埋在柴堆下的登山包,他还大概记得包里的东西,一本中英双语《月亮与六便士》,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手机,饼干,包装纸,一个塑料水壶,也许还有些不知哪国的硬币。因为记忆无法去除,且他不想污染周围的环境,于是他把它留在了他看不到的地方。
艾莎的眼睛的颜色比六年前更浅了一些,灰蓝色的,好像为了让你能看到她纯洁的心灵。她应该快四十岁了吧?张俊想,作为一个白人,她竟然不显老,甚至常年在原始森林中工作竟让她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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