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一千白花花的银子啊,正弯着腰拍我的裤子,就看见一双黑皮鞋出现在我视野里,那皮鞋擦的锃光瓦亮,皮鞋上边是黑色的裤子,裤线烫的笔直,简直可以用来削苹果。我抬起头来看,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面前是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大盖帽,条子?
他妈的,流年不利,这下要糟!俗话说做贼心虚,我的脑子在飞速的转动,泡面碗里还有沾在碗壁上的骨灰残留,这骨灰的来历我是说不清的,我总不能说垃圾箱里捡了桶骨灰就来外滩学雷锋,更不能说是千里迢迢背了我爷爷来水葬……照道理说高温焚化后的骨灰,应该是做不了DNA鉴定的,而这胡鹏又是被弃领的尸体,应该是关碍不大。可是事关那清道夫朱颜,要是牵连到她,我简直不能想象,我这渡者还没有出道一天,没杀过一个人,就落入了法网,还要祸及无辜,我这点也太背了吧!
对面那人双手背在背后,挺胸叠肚,两脚八字打开的站立着,神气活现,威风凛凛,他咳嗽了两声,提醒我他的莅临。见了鬼了,我做他妈的什么好人好事,祸事临头了,我开始后悔,我的肠子应该都变成青色了。
对面这人的制服似乎有些不太合体,硕大的肚子简直要将制服撑破,帽子也带的有点歪,裤子固然烫的一丝不苟,却有些短,裤脚高高的吊着,露出白色的袜子,很有些迈克尔杰克逊的风采,袖子也短了一截,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自己塞进去的。
这人长着一张满是横肉的大脸,红光满面,脸上坑坑洼洼,显然是青春痘的后遗症,因为帽子的关系,看不出他的发型。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一时之间,如同是两只为了交配权而蓄势待发准备角斗的公牛。
“你在干什么?”他先声夺人,厉声问我,打破了微妙的气氛。他嘴里有酒臭直扑过来,我皱起眉头,现在是下午四点的样子,还没到下班的点,居然就已经喝成这副德行,条子的日子也太滋润了。
“没干嘛……”我气定神闲,处变不惊。小时候偷吃邻居地里的甘蔗,被逮住,通常都会发生这样的对话,要诀是必须装的浑若无事,好像你就在喝自己家井里的水一样,既不能逃,也不能慌。
“没干嘛,你在洒骨灰!那碗就是证据!”他瞪起眼睛,指着我左手的空碗,一副人赃俱获的表情,这混蛋一准是盯了我半天,不然这人潮汹涌,他又怎么在游人的重重阻隔间,看到我完成这个过程,从头到尾也就是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他早就盯上我了,干脆一拳撂倒他,撒腿就跑,虽然是大庭广众之下,但是也顾不得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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