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帮信罪:支付宝借给叔叔后,我被学校开除了(第1页)

「律师,我的人生是不是要完蛋了?」

这是我上周末在律所值班那天,听到第一句话。

眼前这个小伙子跟我年纪差得并不算太多,看起来他甚至比我还老一些。但从眼神能看得出,他还是个学生。

我觉得有些疑惑,大学生犯罪并不少见,我想起了其他大学生来咨询的情况,父母跟着一起是标配,姑姑叔叔爷爷奶奶齐上阵的也不在少数,经常咨询着就哭成一片,恨不得自己替孩子去坐牢。

我很少见到一个人来律所咨询的学生。

接着他从包里掏了一个东西出来,是一张学生证,上面写着某大学的在校生,大三学生。

我不太明白他给我看这个的意思。

然后他又掏出来一张《取保候审通知书》,上面写着,xxx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在正在取保候审当中。

这两样东西摆在一起,实在有点扎眼。

因为这又是一个被一件「小事」,毁了自己整个人生的孩子。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现在学校的普遍做法,在校生一旦犯罪判刑,很有可能要被开除,他将无法获得大学学位。

「我不知道我叔叔为什么要害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知道他的行为可能害了很多人,包括我自己,但是我真的很想继续上学,哪怕我打工挣钱还给这些人我也愿意,求求您帮帮我吧,这是我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

「先说说你是因为什么涉嫌犯罪的吧?」我拿出来咨询表,开始登记。

「我把支付宝借给了我的叔叔,他用我的支付宝转了很多账,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那些钱是犯罪的赃款,我叔叔说他是做生意急用。」

「请等一下」我不得不打断他,跟案件有关的任何情节都可能是有用的,需要一条一条分析,一股脑倒出来,很容易遗漏。

「你是说你叔叔用了你的支付宝?那给你报酬了吗?」

这个点很重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规定在《刑法》第 287 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求一定是得是「明知」。将支付宝借给自己的亲属,又没有收取报酬的话,很有可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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