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买到假货?吃到虫子?——消费者的正确维权姿势(第1页)

有一次临近过节,和律所几个律师相约一起个餐。聚餐非常轻松欢快,几个律师喝酒,几个喝果汁。

突然,一个喝果汁的律师惊呼道:「这里面怎么有蟑螂?」

我们围上去看,果汁里果然有只死虫子,足有指甲盖大小。

这一下把喝果汁的律师恶心得够呛,赶紧把杯子挪开。

律师吃饭吃到虫子,这事儿哪能就怎么过去?

大概是职业本能,我们马上喊了服务员,将杯子里的虫子指给他看,告诉他你们这个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

服务员连忙致歉,并告诉我们可以给我们重新上一份果汁(不收费)。

这我们显然是不能答应的。

我们告诉他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赔偿消费者食品价格的十倍,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算。

服务员当场就说懵了,说这个他做不了主。

我们告诉他这一桌都是律师,不会瞎讲骗你,你要是做不了主让他把店长喊来。

不一会店长就来了,他也是连忙致歉。

我们再次把情况和法律规定同他讲了一遍,然后告诉他要是不相信,可以当场查监控,这虫子肯定就是在现榨的果汁瓶里倒进杯子里的。

店长说要不这样,今天这桌就给你们免单好了,实在对不住。

对方态度很好,看起来的确不是故意的,虽然餐费并不够法律规定的最低赔偿 1000 元,但我们也并非找事,就同意了。

回律所的路上,我们几个人调侃,这个店长估计觉得自己倒霉,怎么就让一桌律师吃到一只虫子?

相信每个人,都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大部分人或许会在重新上一份果汁后,就不了了之,正是这种消费者不当回事或者不知道怎么维权的情况,让一些劣迹斑斑的商家,依旧活得很好很滋润。

如果我们吃饭中遇到了类似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吃出虫子、食物发霉变质等,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权:

  1. 固定证据:可以对正在食品或者饮品拍照/录像,如果是录像的,可以在录像中说明情况。
  2. 协商处理:第一时间沟通商家人员处理,这类事情往往涉及的金额不高,大多数都能当场解决,节省时间。我们可以直接要求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即按照食品价格的 10 倍赔偿,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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