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一百十二 明道二年(癸酉,1033)(二)(第1页)

丁亥,祈雨于会灵观、上清宫、景德开宝寺。

庚寅,以皇太后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募天下善医,驰传赴京师。僧道童行系帐京畿三年、西京南京五年、诸道七年,并与剃度披带。干兴以来贬死者复其官,谪者皆内徙,丁谓特许致仕。宋朝要录云:寇准、曹利用、周怀政、曹允恭、周文质并追复旧官,丁谓特许致仕,徙居近地州军。

甲午,皇太后崩。遗诰尊太妃为皇太后,皇帝听政如祖宗旧规,军国大事与太后内中裁处,赐诸军缗钱。

乙未,帝御皇仪殿之东楹,号恸见辅臣,且曰:“太后疾不能言,而犹数引其衣,若有所属,何也?”奎曰:“其在衮冕也!然服之,何以见先帝乎?”帝悟,以后服敛。即命吕夷简为山陵使。既宣遗诰,合门趣百官贺太后于内东门。御史中丞蔡齐正色谓台吏毋追班,入白执政曰:“上春秋长,习天下情伪,今始亲政,岂宜使女后相继称制乎?”执政无以夺。

夏四月丙申朔,下诏求助,删去遗诰“皇帝与太后裁处军国大事”之语。

遣东上合门使曹琮告哀于契丹,又遣使告谕边镇。出遗留物赐近臣有差。

丁酉,羣臣上表请听政,不允,五上,乃从之。

庚子,降诏恤刑。见辅臣于皇仪殿之东楹,工部尚书李迪初自河阳还,以国哀未得入谒,至是特召见之。寻命迪为资政殿大学士、判都省。命翰林学士章得象为大行皇太后遗留契丹国信使,崇仪使安继昌副之;供备库副使李用和持太后遗留物赐西平王赵元昊。

皇太后既崩,左右始有以宸妃事闻者,上号恸累日不绝。壬寅,追尊宸妃为皇太后。甲辰,诏改葬于永定陵,大行皇太后山陵五使并兼追尊皇太后园陵使。或言太后死非正命,丧不成礼,上亦疑焉。因易梓宫,上遣李用和视之,则容貌如生,服饰严具。用和入告,上叹曰:“人言其可信哉!”乃于大行神御前焚香,泣曰:“自今大娘娘平生分明矣!”改葬易梓宫,李用和视之,据龙川别志。邵伯温见闻录乃云上亲视之,盖不然也。

太常礼院言,册皇太妃杨氏为太后,请如咸平二年故事,百官上笺曰殿下,称教旨或懿旨,而不上表,从之。咸平二年故事,已不入长编,此亦当削。不惟不入长编,国史亦不载,今附此。

戊申,始听政于崇政殿西厢,并召对契丹贺干元节使崇义军节度使萧达、客省使刘日省,罢干元节上寿。

庚戌,以流人林献可为三班奉职。明道初,献可抗言请皇太后还政,太后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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