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艺人合同敲定(第1页)

秘书也坐到了打字机前, 云嘉盛道:

“Miss Poe,那我就长话短说。我的当事人阿玉,今年是15周岁,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工作。根据《未成年人救济法》,未成年人签订的借款或供货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但普通法历来允许未成年人,签订对其整体有利的服务合同。也就是说,我们要签订的这份经纪合同,整体上必须对阿玉有利。”

珍妮·坡挑眉微笑,道:

“云先生放心,我签过这么多份合同,这些规矩我很清楚。阿玉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我想给她一个机会,同时,如果她肯接受我的这份合同,也是给了我一个机会,这是互惠互利的事。”

她说着,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草拟的合同:

“这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的合同,云先生可以先看看。”

云嘉盛一边看,一边用粤语大声念出来:

“合同期限。 为期三年。从签约之日起计算,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若任何一方对合作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书面提出解约。

“若三十日内未经书面提出解约,合同自动延续至三年期满。试用期内,阿玉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明珠艺人经纪公司全额承担。”

“阿玉的每场表演,固定出场费为十英镑(按照实时汇率计算,合同起草之日,约可换算为160港元),另加当日所宣传的销售活动,总体销售额的百分之一作为分成。”

念到这里,云嘉盛停了下来,敲着百分之一那个数字,道:

“Miss Poe,百分之一的分成,实在太少。不瞒你说,阿玉给现在的雇主做保镖,也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一百元港币作为薪水的,逢年过节,还有红包利是。

“你都会讲粤语,那我们讲话就很方便,想必你也知道,华人雇主家里的佣人、保镖,是不会轻易更换的。

“也就是说,阿玉现在的这份工作,工资虽然比你开的出场费低,但是非常稳定,这一点是艺人经纪公司无法保障的。”

珍妮·坡道:“云先生,各位,这是我能给出的最优条件了。云先生既然能在伦敦开间律所,想必也很清楚,现在伦敦一个成年男性的周薪,也才五到八英镑而已。”

云嘉盛敲敲桌子:“但是你们不能保证每周都有工作可以给到我的当事人。我了解过你讲的这类的活动,如果要保证每周一次,可能要跑遍整个欧洲。”

珍妮·坡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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