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走了三天。
秦岭的山道比苗岭好走,但夜里冷得多。白天还能忍受,太阳一落,风就像刀子。白薇说再过两天就能到渭水边,过了渭水就是关中平原,离京城只剩四天脚程。
陈归走得很稳。
不像一个在荒山里长大的人。他的脚步轻,方向感好,夜里不用火折子也能看清路。方知远暗中观察了他两天,没看出什么破绽——但他的刀一直没离手。
陈默注意到了。
你盯着他。
方知远不否认,银眼睛。跟陈远舟一样。你不觉得奇怪?
觉得。
那你为什么信他?
陈默没马上回答。他看着走在前面的陈归——年轻人正帮白薇搬开路上的碎石,动作自然,没有刻意讨好,也没有刻意疏远。
因为他的眼睛。陈默说,那不是装出来的。冰的气息——装不了。
方知远沉默了一下。那如果他不是冰的气息,而是被染过的呢?
这个问题,陈默也想过。
第三天傍晚,他们到了一个小镇。
镇子不大,几十户人家,靠着官道做路过客商的生意。有一家客栈,招牌上写着两个字,灯已经亮了。
进去?方知远问。
进去。陈默说,我们需要补给。也需要消息。
他们进了客栈。里面人不多——几个赶路的行商,一个喝闷酒的老头,柜台后面站着一个胖掌柜。陈默要了四间房、热水和饭菜。
坐下来吃饭的时候,陈默注意到角落里坐着一个人。
四十来岁,穿灰色长衫,戴斗笠,面前摆着一碗面,没怎么动。他一直在看他们——准确地说,他在看陈归。
陈默假装没注意到。
饭后,他让方知远去打听消息,自己回房间。陈归跟了上来。
你刚才在客栈里,陈默关上门,那个人在看你。
我知道。
认识?
陈归摇头。但我知道他是什么人。
什么人?
高公公的眼线。陈归说,灰色长衫,左手食指没有指甲——那是白鹤门外围探子的标记。高公公在沿途都布了人。
陈默盯着他。
你怎么知道的?
陈归沉默了一下。
因为我从南边一路找过来。他说,路上遇到过两次。第一次差点被杀。第二次——我学会认了。
陈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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