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里的波纹荡开去,一圈一圈铺到一千米开外,几秒钟后收了回来。
脑海里铺开的反馈里,除了几处熟悉的野兽光点,东边那片林子的边缘,浮出了四个光点。
那无疑就是鬣狼。
林默的眉毛挑了起来。
这玩意上次见还是好久之前了,三只一起围攻他和丁家姐妹,被徒手打死了。
之后这么久,周边扫描也没再刷出来过,怎么这几天又冒出来了。
不过冒得好,冒得正是时候。
鬣狼的肉他是尝过的,柴,腥,不管是用那种做法,味道其实都不太好。
只不过当时很久没吃肉了,所以才会觉得很好吃。
不过现在鬣狼的价值可不在它的肉上面。
那身身皮,可是真的好货。
背上那层硬鬃毛底下,绒毛又厚又密,挡风的本事比这岛上的任何兽皮都强。
上回剥的三张皮,铺在竹床上垫睡,比光铺干草暖和了不止一个档次。
如今这四个光点,就是四张皮,自然是不能够放过了。
只是位置有点不太好,在东边。
东边可能会有地精的存在,上次两只探路的就追到了家门口。
艾尔夫的临时落脚点也在东边溪谷,一百多号人。
这趟出去,撞上哪边的风险都有。
但是他又不能不去,家里等着皮的,是九个穿夏装过秋天的女人。
三四张狼皮冒这些风险,值。
而且只要能猎杀足够多的鬣狼,能有多余的皮毛做成被子的话就更好了。
现在晚上睡觉还是太难受了,时不时被冷醒。
想到这,林默一夹猪腹,锯齿猪朝着东边去了。
蹄声嗒嗒,一路碾过坡道上的落叶。
越往东走,树影越密,天光透过枝叶筛下来,落在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
走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前方的林子豁然开朗。
一片缓坡铺展开来,灌木不高,几丛浆果树散在坡上,果子红得发紫,落了一地。
有吃的,小兽就爱来,小兽来了,狼就爱蹲。
这地方蹲狼,合理。
林默翻身下了猪,牵着缰绳绕着坡边转了半圈,没急着往里闯。
扫描的冷却时间还没过,里面几只狼具体蹲在哪,他心里没数。
贸然摸进去,万一踩到的是窝边,四只一起扑上来,弩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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