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狗盯上那个妇人不是一天两天了。
妇人姓孙,石羊村人。男人在山洪里被冲走了,留下个四岁的娃。她跟着老赵头一起上的山,窝棚搭在溪涧上游的竹林边,离寨子中心远,夜里只有溪水声和竹林里的风声。
陈二狗是跟着曹彪那批人上山的,但不是屠夫。他原在县城码头扛活,洪水来了码头没了,他便跟着人群往高处跑。
他盯上孙氏,是因为她没人。一个死了男人的年轻寡妇带着娃,在寨子里是最软的软柿子。
那天夜里没有月亮,竹林里黑得像墨。
孙氏哄睡了娃,蹲在溪边洗衣裳。陈二狗摸过去,从背后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竹林深处。
完事后他捂住她的嘴,在她耳边说了句话:你敢叫,老子把你娃扔山下去。
孙氏没有叫。等到陈二狗走了,才用被撕破的衣襟捂住嘴,无声地哭。眼泪淌过被竹叶割破的脸颊,咸得发疼。
溪水照样流,竹林照样响,没人听见。
她本不敢说。
第二天一整天照常蹲在溪边淘米,眼神却躲着所有人。寨子里的妇人跟她打招呼,她只是摇头。
但傍晚给娃换衣裳时,娃的手忽然碰到她腰间的淤青。她倒抽了一口凉气,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邻棚的刘婶看见她手臂上的抓痕,什么都明白了。一把将她揽在怀里,拍着她的背说她傻,然后放开她转身便往寨子中心走。
消息传得极快,从一顶窝棚传到另一顶窝棚,妇人们率先怒了。
她们大多是被洪水冲走了丈夫或儿子的寡妇,是陈二狗这种人最垂涎的猎物。如果孙氏的事没人管,下一个便轮到她们。
女人们冲到聚义坪时,陈二狗正蹲在溪边剔牙。
他的牙缝里还塞着昨夜从寨子厨房偷来的半块肉干。肉是腌过的,嚼起来有股酸味,但那点酸味比寨子里任何规矩都让他觉得踏实。
几个妇人把他从溪边拖到聚义坪,他一路挣扎骂骂咧咧。刘婶将孙氏的衣袖卷起来,露出她手臂上青紫的指痕,朝围观的人群嘶声喊道:
这就是那个畜生干的!
孙妹子男人被洪水冲走了,留下个四岁的娃!她一个人撑着这个家,还要遭这个罪!
你们说怎么办!
人群爆发出一片怒吼......
偿命!按规矩办!
寨规第三条,欺凌妇幼者逐出山寨!这种人不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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