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很喜欢这里(礼物加更)(第1页)

房间在西面厢房,外面破破烂烂,里面收拾的还算整洁,窗外种着一棵桃树,这个时节桃树上挂起果子,个头大的都被抓去吃了,只剩一些个头小的还挂在树上。

推开窗,深吸一口气,满屋果香。

吴老狗在窗前放了个书桌,夜里失眠睡不着,最喜欢的就是坐在桌前发呆。

“比较简陋,你别嫌弃。”吴老狗挠挠头说道。

“不嫌弃。”

书桌旁放着一个大书柜,书柜上塞的满满当当,关云闲走过去随便抽出一本,几乎全新没翻过。

吴老狗不识字,书架上的书就是摆设,买来就放着,偶尔装模作样翻两下,看不懂又塞回去。

白手起家,发达了就想学大老爷做派。

吴老狗摸了摸脸,心里想着待会青年问起该如何回答。

总不能一问三不知,太丢份了。

心里紧张半天,没曾想青年也只是翻了一下就塞回去,对书的兴致不高。

张启山等人已经出城了,眼下整个张府阿统最大,得想办法溜出去找阿统。

齐铁嘴不知道吴老狗和他早就打过交道,暴露是迟早的事,若两人没有交集,吴老狗确实是盯着他的最佳人选,吴老狗绝不会让一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表妹”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齐铁嘴千算万算,没算到关云闲和吴老狗认识,让吴老狗盯关云闲,好比放狼进羊窝。

关云闲踱步到桌前坐下,回头冲吴老狗笑了笑。

“小狗儿,我很喜欢这里。”

“你喜欢就好。”吴老狗别开眼,感觉浑身不自在,心里清楚对方是男人,可他顶着一张大美人的脸冲自己笑诶。

关云闲道:“我不喜欢脸上的水粉,帮我打盆水来,我要洗脸。”

这个年代的水粉定妆效果不比后世,涂了厚厚一层闷得慌,轻轻一抹就是一手粉,趁妆还没花赶紧洗掉。

吴老狗求之不得,二话不说转身跑走,回来时手上多了盆温水和干净毛巾。

关云闲已经脱了外套和围巾,身上只穿着一件米白色毛衣,吴老狗视线不由自主落到对方腰上,毛衣不贴身,但还是能看得出来他的腰很细。

青年将麻花辫甩到身后,撸起袖子开始捧水洗脸。

吴老狗在后面伸手比划了一下。

他的腰身只有一尺宽,比他见过的很多女人还要细。

他就奇怪了,青年不缺钱,不像穷苦人家吃不起饭,也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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