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1页)

套与衬衣都裂开,黑红的血顺着手腕往下流,伤口附近的皮肉已经焦烂。

觉察到伤口之后痛感也随之而来,他咬着牙撕了一截衬衣在远心端止血。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银白的月在沙地上洒下些许光芒来。盖勒特提着步枪走回到湖边,阿不思很惧怕他对自己说些什么,或是做些什么,甚至说他此时此刻极度惧怕这个面不改色撞车杀人的男人。

阿不思向上看着他的脸,他是平静而坦然的,正向着自己伸出一只手来,是那只夏日阳光下抓鱼又将之放生的手,仍然苍白修长优雅一望便知极度养尊处优,然而中指上多了一枚戒指,金指环上缀了一块绝黑的菱形宝石,戚戚然反射月光。

他一直记着那尾鱼,所以即便知道他真实身份之后也宁愿相信那个船头打盹的少年是“善”的,但到底是哪里除了差错,能让他变成今天这副样子?还是他当年所看到的,其实都是假的?

盖勒特指尖抬至距离阿不思脸颊几厘米的地方却又忽然顿住,阿不思猛然惊醒退后,但酸麻的腿还未来得及动弹,盖勒特已经收回了手。他径直从他身边经过,脱掉风衣在湖中濯洗双手。

荒野入夜后的天气很冷,盖勒特洗净手之后又脱掉衬衣浸在水里,阿不思看到他脊背上许多伤疤纵横,肩胛骨之间还有一记刀伤,几乎从背心砍到尾椎。

就从阿不思的经验来看,那伤口陈旧,至少不在十年之内。

从重逢起直到这时,阿不思才如此清晰又直观地意识到,他行走的世界与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是何等千差万别。

夜风很冷,阿不思能看到自己呼吸间唇齿吐出惨白的气,这时候盖勒特用衬衣擦净了枪管,他赤身披上风衣后走回来,阿不思还在沉思,等意识回笼时,那人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

他胸腹也有少许疤痕,但比起背部那一道狰狞刀伤看上去就温和太多,此时沾着些晶莹剔透的湖水,倒显得很有张狂气势。

“走。”他简短地吐出一个字,文达已经将车子开了回来,那辆看上去就名贵的汽车前脸已经撞得稀烂,车灯也碎了一只。

阿不思不想跟他们走,他知道自己做出了一个无比错误的决定,在船上时盖勒特分明流露出他可以返回英国的意思,但他自以为是,他的虚荣心占了上风,他还以为事情像当年那样简单,站在他面前的是那个才刚满十六岁声称自己离家出走的孩子。那时候他以为盖勒特不过是个家道中落的贵族少爷,他英俊矜傲性格乖张,但眼底却有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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