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1页)

道,我不管他们是何身份,此人长得实在与皇上太过相似了。

不知道古代人是不是都有被害妄想症,不就是长得像吗,干嘛什么事都联想到狸猫换太子上,皇帝有什么好当的,我们狗蛋才不稀罕呢。

我竖起三根手指,道,我对天发誓,我是一个热爱民主自由的现代主义公民,我们小哥也是被封建主义压迫过的,所以我们不可能做你们脑子里想的事,我觉得我们很快就能回去了,不如让我们和平共处,如何?

解雨臣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看到他这样,我有一种很微妙的熟悉感,不得不说这位大少爷比我和胖子都更适合这种人设。

贤王皱眉道,不论如何,得带他们去见皇上,我这就递折子进宫,凡事请皇上定夺。

胖子乐了,道,去皇宫?那敢情好,胖爷我还从来没见过有活着的皇帝在的皇宫呢,这必须见识见识,听说皇上有后宫佳丽三千,能见着吗?最受宠的那种。

解雨臣勾起了一抹笑,这笑我特别熟悉,他要使坏的时候一般都这么笑,原来这也是隔代遗传的,可能隔了十几代吧。

他指了指贤王,道,最受宠的不是在这呢么,想看就多看两眼。

胖子立刻做出了捂眼的动作,道,哎呀妈呀,辣眼睛。

我给了他一脚,搂住了闷油瓶的胳膊,心道怎么的,哀家这么美,自然独得圣上恩宠。

临出发时,解雨臣给我们仨一人发了一个带黑纱的斗笠,贤王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们千万不要摘掉。

胖子一贯嘴贱,道,咋啦,怕胖爷我盛世美貌迷惑众生?

贤王不理会他,又道,对了,有一事要嘱咐你们,一会儿见到皇上,需得行礼,千万莫要露出马脚,被人发现不对。

言罢,他喊了个小厮进来,让小厮示范了一番行礼的过程。我这辈子也就小时候给我爷爷磕过头,其他时候膝盖还真没怎么冲人落过地。

小厮出去后,胖子啧了一声,把斗笠随手丢在了榻上,他是个驴脾气,只能顺着摸,当即有些不乐意地道,胖爷我这辈子跪天跪地还没跪过人呢,当时在我们那还不是吃咸菜睡凉炕,转眼就忘啦。

小王爷闻言并未生气,只是道,自然,你们于我也算有恩,即便礼数不周,或坚持自我,我亦会容忍。只不过若是被旁人看到你们的脸,或觉察出异样,他们都必死无疑。

我心中一凛,当即明白了他的意思,皇权不容挑战,流言蜚语乃是皇家大忌,一个和皇帝长相相同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