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程大山的媳妇手脚麻利地给程书海和程灵儿端上了热腾腾的红薯水。
程书海将带来的布包打开,从里面拿出特意在城里买的糕点和一大包水果糖,放到了桌上。
「叔,婶子,一点小心意,给弟弟妹妹们尝尝鲜。」
「哎哟,你这孩子,回来就回来,还带什麽东西,乱花钱!」
程大山媳妇嘴上埋怨着,脸上的笑容却藏都藏不住。
她拿起一块桂花糕,小心翼翼地掰开,那香甜的味道,让旁边几个小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程大山看着这些城里才能见到的精细吃食,心里更是信了七八分。
要是真混得不好,哪有闲钱买这些东西。
他抽了口旱菸,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这才重新看向程书海,郑重地问道:「书海,你刚才说招人帮忙的事,是认真的?」
「叔,比真金还真。」
「我那饭馆,现在就我一个人,又是掌勺又是跑堂,连个洗碗的都没有。灵儿还小,也帮不上什麽大忙。」
「再这麽下去,我人非得累垮不可。所以这次回来,就是想找两个手脚麻利,人又老实本分的亲戚过去。工钱方面,头三个月,我先给每个人开二十万一个月,管吃管住。等以后手艺学得差不多了,能独当一面了,我再给涨。」
程书海点头。
一个月二十万!管吃管住!
这条件一说出来,程大山一家人再次倒吸一口凉气。
二十万是什麽概念?
他程大山在村里,累死累活干一年,到头来挣到的钱也没有这麽多。
程书海这侄子,一开口就是一个学徒工二十万一个月,这……这是啥样的大手笔啊!
程大山的几个儿子眼睛都直了,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这哪是去帮忙啊,这简直就是去捡钱啊!
程大山的媳妇更是心头火热,她看了一眼自己那几个眼巴巴的儿子,又看了看程书海,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书海啊,你看……你看让你哪个弟弟跟你去合适?」
程书海看了一圈。
堂弟程书俊,人高马大,看着就老实肯干,去饭馆当个跑堂,打扫卫生,绝对是把好手。
至于另一个……他看向了程大山的大女儿,程书菲。
这姑娘十六七岁,长得大大方方,一双眼睛很是灵动,一看就是个聪明伶俐的。
「叔,婶子,我是这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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