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撬墙脚但没成功
作者:对唔住咯
简介:
所以先跑路了(破镜重圆
*春山0,乌鸦1
乌鸦一开始把春山当朋友
春山想泡乌鸦
没泡成功
后面又破镜重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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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亲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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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国,最经常被使用的奴隶名字是“乌鸦”。
没人知道原因。只是好像约定俗成的,当主人不知道应该要给自己的奴隶起个什么名的时候,就会说,那你叫乌鸦吧。
乌鸦,一种黑色羽毛的,喜欢闪亮事物的小鸟。
安德王子的乌鸦,是个很强壮高大而俊美的少年,他是安德最喜欢的奴隶。
乌鸦今年十八岁,已经长到快要两米,大家叫他巨人乌鸦。他的肤色比一般人的黑一些,长了一张看上去漂亮但不好惹的脸,眼尾和眉毛都是向上扬,眼瞳很深,鼻子高挺。少年感和男性荷尔蒙魅力融合得恰到好处,走去哪里都吸引目光。
这天早晨天还没亮,乌鸦就出现在主人的房间门口,他来喊安德起床。
大冬天,乌鸦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丝绸衬衫,水一样的布料。下半身是安国传统的男士裙裤,花纹复杂,绣工精美。镶着宝石珍珠的腰带,挂着短刀和手枪。他的耳朵、手指、手腕、脖子、腰、脚腕、甚至手臂都佩戴着珠宝。
若是不知道他,在路上遇见这么一个人,谁会不猜测他是哪家贵族的少爷,而认为他是一个身份低贱的奴隶呢?
不过,王城里每个人都知道善良温润又与人为善安德王子,也就都会知道总是站在安德王子后面,那个华丽张扬又目中无人的奴隶乌鸦。
洗漱奴拿着安德要用的东西走过来,高兴地向乌鸦问好,喊乌鸦“少爷”。
安庄上上下下都喜欢安德,也跟着安德溺爱乌鸦。乌鸦的脸确实漂亮,性格其实不怎么样,又或许美丽的尖刺更让人迷恋,不知道,乌鸦并不太在意安德之外的人怎么想。
摇铃响,安德王子该起床啦。
乌鸦从洗漱奴手上拿过盛好温水的瓷盆、毛巾、香皂等物品,大摇大摆地走进房间。
房间地面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走在上面一丁点儿声音都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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