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相关的合约要求,您应该很清楚了,对吗?」
「当然。」
美国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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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leeenterprises公司。
放下手里的版权条例,陆恒对着眼前的女人礼貌一笑。
当真正面对那位传奇的女儿时,他心里还有些感慨。
自从李小龙的妻子琳达丶儿子李国豪相继去世以后。
作为唯一继承人的李香凝就花钱回购了李小龙在外的全部商业肖像丶姓名以及商品化权利。
除此之外,她还成立了公司bruceleeenterprises雇人专门打理。
从此李小龙版权的所有授权行为统一由她说了算。
然而。
李香凝却并没有用这种看似资本家的商业行为,大肆捞金。想拿到李小龙的正版授权,除了有正常的授权费和商业评估以外。
她会额外增加的要求就是由她父亲为原型设计的角色,必须正面!
不允许任何作品中的李小龙出现暴力滥杀丶丑化丶搞笑恶搞丶反派化等形象设计。
不仅如此,如果游戏本身的风格是血腥格斗丶粗俗内容的话,那李香凝也会直接拒绝。
只有在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她才会根据作品所呈现出来的实际内容,再决定是否同意。
正因如此,大部分游戏公司在设计李小龙这个角色时都会有意避开肖像授权这套麻烦事。
直接换个名字,外貌,另起炉灶打造一个翻版
比如街霸里的飞龙丶铁拳里的马歇尔洛等等。
考虑到热血无赖的时代背景,陆恒实际上也不会让真实的李小龙出现在游戏当中,但他却有另外一个需要用到授权的想法。
「既然如此,那陆先生请您原谅我说话直接。」
面对眼前这位堪称活传奇的人物,李香凝即使不怎么接触游戏,却也听说过陆恒的名声。
所以在措辞时,言语也会尽量谨慎。「据我了解,热血无赖的玩法似乎包含了大量暴力的非法内容,而且您游戏里的主角,貌似也不是一个特别友善正直的角色。」
李香凝的说辞很委婉,但大概意思就是你这游戏太暴力了,又打人,又抢车,不符合李小龙这个角色的授权要求。
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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