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西方,找不到第二样和空气炸锅相同的商品,得到这件商品的独家专卖权等于给音乐之声找到了一只下金蛋的鸡。
为了一点点的差价,将独家专卖权拱手让出去,这符合商业规则吗?
第二个问题,怼得老头再次哑口无言。
与龙国的友谊比起来,几万,几十万美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短短几句话,老舒尔茨脸上变颜变色。
任何一个国家做生意,都离不开官方的关照,没有官面上的关系,许多生意都会受到大量难以预料的意外。
可是儿子给出的价格,又让老舒尔茨难做决断。
这可不是几万,几十万美刀的差额。
同意弗兰克开出的四十美刀离岸价,等于无形当中为这件商品额外增加了二十美刀的成本。
再算上其他费用,摆在音乐之声专卖店里的空气炸锅,销售价少说也得定在一百美刀。
这么高的价格,将会直接影响购买者的意愿。
如果采取到岸价地方式,进口成本能够直接固定在四十美刀。
向上增加三十到四十美刀。
以七十到八十美刀的价格向外出售,才是最合适的价格。
可是换一个角度来想。
弗兰克说的两点问题倒也不是没有他的道理。
“父亲,我们这次与龙国进行交易,只是一台空气炸锅,可要是时间再往后拉几年,您能保证龙国制造不出其他的商品?或者说,我们可以购买别的商品的专利,交给龙国,让他们给我们当代工厂。”
见父亲迟疑不定,迟迟没有给出最终的答复,弗兰克决定再添一把柴,从两个角度剖析这件事。
协助李卫国的公司注册空气炸锅在西方市场的专利,抢先将这个市场进行垄断,再以低廉的价格向龙国大量进口。
西方的那些同行们想仿造也没这个机会。
如果真有人偷偷仿造,单是一个成本问题,也不足以让他们抢占音乐之声的市场份额。
舒尔茨家族还可以通过自身的人脉,购买一些家用电器的图纸交给龙国。
由龙国代工生产,然后再以零部件组装的方式运回米国。
在米国进行总装,摇身一变成为正儿八经的米国货。
“我的儿子,这真是你想到的办法?”
老舒尔茨惊愕的张大了嘴巴。
这种鬼主意,真是他这个愚蠢的儿子能够想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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