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屏幕亮了。
陈景浩的绝笔遗书被投射在法庭正中央,每一个字都放大了几十倍。暗褐色的血字在白色的底面上晕开,边缘模糊,像是写在宣纸上洇开的墨,又像是某种无法愈合的伤口,被人生生撕开了痂。法庭里没有人说话。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屏幕。
“薇薇,对不起。爸,对不起。苏凌云,对不起。”
三行。三个名字。三个“对不起”。字迹越来越小,越来越挤,最后一个“起”字的最后一笔拖得很长,划破了纸面,像一只抓不住任何东西的手在往下滑。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六个字上——“下辈子,不做人。”
不是求饶。不是辩解。不是忏悔。是弃绝。是一个人站在自己的废墟上,看了一眼满地狼藉,然后说:算了。连废墟都不想要了。
旁听席上有人用手捂住了嘴。有人低下了头。没有人说话。
家属席上,李薇薇坐着。她的背挺得很直,双手放在膝盖上,攥着那本黑色硬壳《圣经》。攥得很紧,手背上的骨节都凸出来了。她翻开封面,翻开扉页,翻到中间——夹层里空空荡荡,只剩透明胶带撕掉后残留的一点点胶痕,在纸面上留了一块微微发亮的长方形印记。她盯着那块印记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摸了摸。指尖碰到的只有纸。
她想起最后一次探视。隔着玻璃,陈景浩看起来很平静。不像之前几次那样语无伦次地道歉或者哭。他只是坐在那里,安静地听她说家里的事——她爸被调查后,妈妈搬回了老家,她一个人租了个小房子,每天上班下班,周末去教堂。她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点头,偶尔笑一下,笑得很淡。探视时间快到了,他忽然把手贴在玻璃上,示意她也贴上来。她照做了。隔着玻璃,两个人的手心对着手心,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他说:“薇薇,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别恨任何人。恨我,就够了。”
她当时以为他在说胡话。一个被关了这么久的人,情绪低落是正常的。她说你别瞎想,好好配合治疗,案子还在审,也许有转机。他笑了笑,没接话。然后时间到了,他站起来,被法警带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她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说什么。她没听清。后来她反复回想那个口型——他在说“对不起”。
现在她坐在这里,对着大屏幕上那三个字——第一个名字就是她。薇薇。他在遗书上写下的第一个名字,是他这辈子最后骗过的那个女人。
李薇薇把《圣经》合上了。手指在烫金的封面上停留了一秒,然后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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