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三次的接吻是在次日清晨。先拉手,再拥抱,最后换成一个吻,一切都是那样顺利应当。
比起摸手,我更喜欢和沈平松嘴皮贴嘴皮。他的气热热的,吐在脸上,喷在耳边,也暖得我的心热热的,这么冷的天,连身体都变得滚烫了。
虽说周六约会是我们的必需品,但是工头每次只给我半天的假,所以沈平松也只能留半天。
中午,他背着书包要走,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沈平松捏了捏书包带,眼神同样一错不错,“下周,还是这里吗?”
“…诶。”知道他还要来,当然有高兴,但也不敢多说什么,怕感情上来了,就会不管不顾地强留人再睡一夜。我干巴巴道,“我到时候接你去。”
“太晚的话,我也可以自己来。”沈平松的目光飘向我身后的屋顶,又嘱咐道,“晚上少看些书,灯暗,对眼睛不好。”
那怎么行,我喜爱读书的形象才刚立下,“但…我那书才买,还没读完嘞。”
沈平松反应了一会儿,“是那本简爱吗?”
“对。”我连连点头,恨不能趁机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内容告诉他,“挺好看的其实,你们都喜欢看吧。那个女主,性格多好哈哈。”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些话,甚至抱着证明的想法,竟不受控制地试探,“…但这本,女生喜欢的会不会多点?”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沈平松思考片刻,给出了很意外的答复,“上大学后,我很少读这些了…弄电脑的时间还是多点。不太和别人聊书了。”
那很好的,至少沈平松暂时不会发现我的短板。我豁然开朗,“弄电脑好啊,不读书也没事,弄电脑挺行的!没什么事,我自己读也挺好玩的。”
沈平松浅笑,“可以等下次来,我念给你听。”
我傻笑,“那也行,咱们一起。”
但是我们相处的时间很少,书很多。思来想去,沈平松决定把喜欢的,或者是重要的段落勾画出来,和我约会的时候重点看…他走的时候,带走了桌上的简爱,“我下周再拿回来。”。
水集市后,天气骤冷,似乎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寒冬。
家具厂的老板不断催促我交费学车,奈何我两兜空空,只好把目光投向每天吃香喝辣的牛二狗身上,“那个…”
牛二狗一句否决,“没钱。”
“哦……”我讪讪收回要碰他的手,牛二狗瞥了我一眼,“学车干嘛,你别告诉我又是为了那个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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