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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担心那辆年迈的斯巴鲁会熄火。但那铁疙瘩居然噗嗤噗嗤一路开了出去,棕色的泥汤在车身两边荡开,仿佛我们开的不是车,而是带顶棚的大船。我坐在副驾驶上,一夜没睡,但勉强还算精神,很想来根烟提提神,不过知道最好不要。

用我老妈的话来说,就是「酒要浅尝辄止,烟则碰也别碰」。

巴基认为我们最好去吃快餐——这是最迅速有效抹去早上恐怖经历的选择。热量炸弹、垃圾食品,保准能把缅因豆子带来的阴影一扫而空。我同意他的说法。于是车子在小镇绕了几个弯,来到了虽然照常开张,但却没什么生意的快餐店门口。

“这种天气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吵吵闹闹的小孩儿,”巴基推门走进快餐店的时候说,“能让我们的神经免于受到摧残。”

“小孩子其实很可爱,但你得承认,他们也很讨人嫌。这大概是世界上唯一能够完美结合这种矛盾特质的生物。”

店里冷冷清清,我跟着巴基往里头走,穿过一排排空荡荡的桌椅。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回头一笑,说:“不,他们不是唯一能够既讨人喜欢又讨人嫌的物种。你偶尔也会给我这种感觉,不过我必须老实承认,你讨人嫌的时候居多。”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就看到前面不远处坐着一个客人,头戴棒球帽,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大得可笑的墨镜。他朝我们看过来,然后抬起一只手招了招。

我猛地站住脚,因为就算那副墨镜遮住了对方大半张脸,我也绝不会认不出那是谁。但巴基的力气还真他妈不小,居然硬生生把我一路拖了过去。

“来吧,我说过要让他请你吃饭的。”

“吃个鬼。”我咬牙切齿,“你他妈给我等着。”

“怎么,你还想请回来?好吧,我没有意见。毕竟免费的午餐不要白不要。”

我明智地发现,这个时候最好别再挣扎下去。一来会引得店员注意,二来看着实在太像恶霸强抢民女了。于是我任由那个混蛋把我拉到罗杰斯队长面前,在坐下之后冲他恶狠狠竖起了中指。

巴基一挑眉,冲我勾了勾手指。我有心给他一脚,但他施施然在罗杰斯队长身边坐下了。

“别激动。”罗杰斯队长摘下墨镜,“我原本昨天就想和你谈谈,但巴基认为最好给你点时间自己好好想想。”

“是吗?他可没告诉我你在这里等着,我还以为我们只是单纯来吃顿饭。”我瞥了眼巴基,后者则回以无辜的眼神,然后不着痕迹地伸出手指缓缓在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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