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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他对虫族有更多的刻板印象。

没错,他的确是夜不归宿了。

但是夜不归宿不代表去和雌虫鬼混了啊!

就算去鬼混也不是那种鬼混。

就在菲尼克斯准备解释什么的时候,酒店的工作虫员送来了已经被清洗干净的衣服。

速度快的惊虫,前后不超过十分钟。

如果是在上辈子,菲尼克斯肯定会怀疑他们是不是只把他的新衣服拿过去转了一圈,什么也没做就原样还回来了?

然而在这辈子,他什么怀疑也没有。

只因虫族的高科技就是如此强大,让他不服不行。

酒店的工作虫员离开后,乔尔和伊桑不解的问:“你怎么有兴致亲自买衣服了?”

他们可是知道的,从小到大,菲尼克斯从来都没有亲自买过衣服。

可以说他们家的仆虫送来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衣服,一点也不挑剔。

反倒是他们,偶尔会吹毛求疵,挑选几件自己喜欢的。

菲尼克斯不置可否的回答:“我听服装店的店员说需要超过五百斤的力才可以将它们撕碎,我就想用它们练习如何控制自己的力气。”

其他的东西还好,当衣服穿在别虫身上的时候,他可不想不小心弄坏了。

一众亲卫听闻此言,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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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乔尔和伊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菲尼克斯不解的问。

他只是不想弄坏别虫身上穿着的衣服而已,没什么的吧!

乔尔作为他的亲卫队队长,率先回答:“事实上,菲尼克斯,你根本不需要控制自己的力气。你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东西,不管是学校的课桌书本,还是家里的窗帘床单,又或者我们即将前往报到的道格拉斯军团里的零零碎碎,全都不容易损坏。”

就算是向来脆弱的玻璃制品在特殊工艺的加持下也坚硬如钢铁,成年的雌虫如果不用些力,轻易捏不碎。

菲尼克斯回忆了一下过往。

的确,他很少弄坏什么东西,除了在训练场。

只是他不可能永远生活在伊甸园中,总会接触外界,以及外界的虫。

万一有一天他一个用力弄坏了别虫身上的衣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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