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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猫包里,它一看到这只手,就愤怒地扑了上去,狠狠地两爪子拍了过去。

方驰的手缩了回去,没等它追出去,另一只手伸了进来。

这只手很漂亮,手指长长的,指尖上带着好闻的淡淡的香味,它举着爪子没有动。

这只手在它下巴上轻轻挠了两下,又在它脖子上轻轻挠了挠。

舒服!

好舒服!

跟方驰那种野蛮的一点也不温柔的抓抓完全不同!

它觉得舒服极了,在这只手伸到它肚皮下面的时候,它趴了上去,任由这只手把它托出了猫包。

它喜欢这个男人。

这个人身上有好闻的味道,体温也让它感觉舒服,说话的声音也让它觉得享受。

它喜欢这个人轻轻抓它,喜欢这个人指尖在它的毛毛里随意而轻柔的挠痒痒。

要跟这个人在一起!

不要方驰!

要这个人!

这个人也喜欢猫,它能感觉到,它要好好表现!

这个人喂它吃的东西,它都愉快地吃完了,给它喝的水它也喝了,还拼命地喵喵着,努力往他身上蹭着。

但是。

没有成功。

这个叫孙问渠的有着好听的声音好闻的味道的男人要留下它,但方驰这个小气鬼没有同意,只让它在孙问渠家里待了一个晚上。

孙问渠跟它聊天,还写字呢,写的是黄总美美哒,比方驰那笔狗刨一样的字漂亮多了,它都不介意孙问渠说自己丑了。

只要能跟孙问渠在一起,丑就丑呗。

但他还是被方驰带走了,方驰带走它的时候还跟孙问渠闹得很不开心,似乎是生气了,孙问渠也生气了,还摔了碗了。

它不知道这俩人是为什么,就觉得莫名其妙的。

但更莫名其妙的事儿还在后面。

方驰经常在家跟它抱怨孙问渠有多讨厌,多烦人,但每天又都会去给孙问渠做饭。

而且还不带它去!

一个不甘不愿的人,每天去给另一个人做饭,而一只非常甘愿的猫,却被锁在家里见不着那个人!

这是为什么,人类的世界真是莫名其妙。

然而,它每天闲得无聊盯着方驰,慢慢发现方驰似乎也不是那么不愿意去做饭的,一开始是挺不愿意的,但慢慢的好像也没那么不爽了。

但方驰的智商太低,他好像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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