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孩子,你想离开那个地方吗?”她轻声问道。
不用她说,林七就知道是什么地方。
贫民窟。
林七:“我已经离开那个地方了,本来就不打算再回去。”
女人:“你觉得那个地方讨厌吗?”
林七的呼吸紊乱了一下,“讨厌……吗?”
讨厌吧。
可是她在那里认识了阿来、胖娃和斗儿。
她也是在贫民窟沿着的一条巷子口连着的街道口被奶奶捡到的。
虽然它肮脏不堪,但她在那里获得了活着的机会。
如果没有贫民窟,她可能就遇不到奶奶,她可能就要死在街头了。
可那个地方也让她看尽了人世间的冷漠,和人心的险恶。
那个地方,让她知道,穷人不配活着。
贫民窟里苟延残喘的人,都是靠那顽强的意志力吊着一口气。
那些人被看不起,被唾弃。他们只是去求别人施舍一点吃喝顾着温饱的东西,便被打了个半死。
林七看着他们早上佝偻着背出去,那时的身体至少还是完整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却是用着双手,抠着地面爬回来的。
让她知道,真的有人会为了活着宁愿像条狗一般。
她曾经亲眼看见过那些穿着破布的人,跪在大街上乞讨,磕头,嘴里胡言乱语着说不出一句能听懂的话。他们抱着路过人的腿,求他们给点钱,给点食物。
一些有着恶趣味的人,他们嘴里吐着不尊重人的下流的话。
“跪下来,舔我的鞋子,舔干净了就给你钱。”
然后他们就真的舔了。
林七不知道该说他们是天真呢,还是天真呢。
至少她从来都不信这些话。就算是真的,她也不会屈尊去帮别人舔鞋。
果不其然。
那个人在舔完一只鞋,去舔另一只的时候,那位就业人士就恶狠狠地抬脚踹上了那人的下巴,把他的牙齿都踢飞了好几颗。
落到最后,他也没能得到一块钱。
于是,他就那样,死在了那条街上。
那个地方也让她知道,做人真的可以为了活着而毫无底线。
他们从别人的手中抢夺食物,打劫那些路过的人。
林七也被抢过。
那群小恶霸想要她手里捡来的包子,但她是个倔脾气,不肯就范,便落得了一身的伤。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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