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的地址自己不知道,更别说去了。
想打个车或者坐公交车都没钱,上次剩的钱这次没带来。
现在的自己又找不到那个余建安。
还是要找个鬼指一下路。
就这样去问路肯定是不安全的,所以陈言打算故技重施。
他躲到一个没有人的巷子里,召唤出手术刀,划破自己的手掌沾上一些血液,涂抹在嘴边。
又拿出那一截手臂,啃了几口。
装鬼!
这个方法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说鬼之间也会互相吞噬,但是那些鬼明显更喜欢吃人。
以普通人的姿态去接近鬼,跟羊入虎口没啥区别。
至于陈言身上穿的马甲那就更不是问题,鬼也有送外卖的,也穿那个马甲。
陈言倒是没急着去问路,和第一单一样,先是去了公交站牌看了看第三单的送餐地址——金山小区3号楼505。
果不其然,运气之神没有眷顾陈言,牌子上没写着金山小区几个字。
要去其他站牌挨着挨着找也是个办法,但是很耗时间。
要是陈言没有这个能力的话一定会不惜一些代价去独自寻找,但是就目前来看完全没有必要。
陈言又啃了一口手臂,眼睛四处打量着过路的鬼。
他在找一个看起来面相稍微和善一点的鬼。
人不可貌相,鬼也不可以貌相。
但是顺眼一点的鬼能不碍自己的眼。
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和一个娇小玲珑的人,你更愿意跟谁接触?
这是一个道理。
陈言站在路边看着路过的鬼,暗暗摇头。
诡异世界的鬼都那么不正常?
真那么喜欢稀奇古怪地走在路上?
忽然,陈言眼神一凝,他看见了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就是送第一单时给陈言指路的那个老太太。
陈言记得当时那个老太太说她要招待一个在现实世界身份比较高的人,还邀请自己去她的家里坐坐。
当时陈言是拒绝了的,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不相信那个老太太十分正常。
别说是一个鬼在第一次见面就邀请你去他的家,就算是一个正常人邀请你,也不能去。
陈言原本还以为去了那个什么盛世乐园会发生些什么大事,但还是平安地回来了。
要说有哪些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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