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李金咸(第1页)

“你一直在我的生活里吗……”石融念叨着。

虽然是周末,但李金咸还是一身正装,提着公文包,在赶去公司的路上。

我是李金咸。

我后悔了。

像往常一样再普通不过的生活,也有一天会变换不小的样貌。

就在那天,舆论的压力和身边人的谩骂让我苦不堪言。

我选择了轻生。

在我一鼓作气往下跳的时候,一次眨眼的功夫,我印象中的第一次来到[残日血地]。

我们13个人,在由〈拳头〉管理的舞厅相见,〈她〉并不会给我们太多要求,在两个游戏结束后就让我们自由探索这里了。

在这里疯活着还不如在之前的世界里顶着舆论压力的活着。

每天,每一天,我要踩在这粘稠又上下起伏的恶心地面。

记住血肉模糊的每一栋建筑,因为那可以让我更快的了解这里,逃出这里。

我们13人的队伍并不是团结一心的。

我们就是一盘散沙,各走各的路,根本合不来。

我看见我死了一次又一次,活了一次又一次。

慢慢的,我了解了不少,还有我的「千寻者」。

但在这[残日血地],我绝对不是第一次来。

听饰浮所说,我救过她的命,但我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记忆。

一个打工人的命运到底可以有多惨?

没有尊严所言,活在社会底层,拿着微薄的工资干着通宵的活,甲方的一句‘我看不上’就可以让我们辛辛苦苦的作品功之一溃。

生活没有任何的闪光点,连一个真正可以倾诉的人也没有。

我在A,B,C三个选择里反复抉择。

A.生活在任何人都可以‘一瞬间’出人头地,但不知何时就会疯癫的[残日血地]。

B.不断找到回去的办法,顶着无数谩骂声在一切正常的‘家乡’活着。

C.找寻真正的死去的办法,了结一切。

A是现在确确实实在干的事情,但并不是我自愿去做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逃离这里,也就无法通行B和C这两条路。

“你是叫……李金咸对吧。”

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我只能确定的点点头。

“初次自我介绍,我叫石堑。”他说道。

我感觉他挺冷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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