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富有节奏的声音,他不知道要去哪。
昨天经历的一切让他感觉这个世界很不真实,但那确实发生了。
他依然拥有那种力量,他必须要用这种力量做些什么。散步的感觉很好,他还没有想出答案。
他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漫不经心地散步了,因为饥饿常常使他不想动弹丝毫,呆在蚁窝里可以更好地节省体力。
而由于那个复元师在为他治疗时往他嘴里灌下了一大堆吃的,他现在仍然感觉很饱。
这种饱腹感甚至让他觉得杀死孙朝义是值得的,尽管他知道这种想法不对。
荼明继续走着,突然一个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
那个声音很轻柔,是刀片划过脖子的声音。
像荼明这样富有经验的下水道老鼠,他知道如何远离那个发出声音的地方。
那个声音可能只是在隔壁的小巷里,他感觉到刚才有人死了,他认为自己应该立马转身就走。
灵魂浪费了应该很可惜吧?荼明想着,最终还是偷偷地溜进了旁边的小巷里。
这似乎是一个愚蠢的决定,但那里飘着一个灵魂,将灵魂占为己有的冲动几乎完全盖过了他的理智。
这种冲动甚至不是出于一名起灵师的本能,哪怕它真的与之相关。
吞噬灵魂是荼明变得更强大的方式,而变强是他保证不被饿死的方式。
他厌倦了被无情踩踏和忍受饥饿的生活。他必须承担某些风险,以自己的方式在城市里立足。
荼明悄无声息地走到小巷里,躲在墙角用一只眼睛偷看巷子里发生的一切。
小巷的尽头有三个男人,其中一个躺在地上,显然已经没了呼吸。
另外两人一高一矮,矮的胖,高的瘦,他们站在尸体旁边。
高瘦的男人正在用布擦拭着一把匕首,正是他们杀死了地上的那个人。
俩人都穿着脏兮兮的旧衣服,看起来不是什么特别富有的人。
糟糕的是他们的眼睛似乎比匕首还要锋利,那个胖子很快发现了荼明。
“妈的!”胖子骂道,“罗潮,那有个该死的孩子。”
“真是晦气。”被叫做罗潮的高瘦男人不爽地说道。
尽管他们离荼明很远,但明显他们的速度比孙朝义更快,荼明很清楚不可能跑得过他们。
他只是想过来捡走那个可口的灵魂,压根没想到会被这两个瘟神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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