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第1页)

走在绿化带边几分钟,我看了看手臂上的红疹子,保守估计,我大概养活了蚊子的同堂四代。

“蚊虫喜欢欺负生人,小郑,等你来久一点,要么你就习惯蚊子,要么蚊子习惯了你就不打你主意了;树下蚊子多,也说明我们这城市绿化一直做得相当不错的。”刘姐实在看不下去我这爬满一手臂的红疹,递给我便携装的花露水。

蚊子喜不喜生、蚊子多和树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但是绿化这点确实如她所说,很不错。

我接过花露水,边疯狂地喷在我的手臂上,边一块往我们工作的小区便利店走去。

这店是刘姐一个老乡盘下来的,据刘姐说这老乡不经常在本地,体谅刘姐没上过学,加上离异还带着一个女儿,找工作实在不是很顺畅,就让她在这里,以半承包的方式看店挣家用,好在这个便利店傍着小区,每个月的收入还是可以的,但相对也忙碌,算是挣个辛苦钱,但是这一来二去的刘姐一个人也受不了,再加上店里会经常进些饮料油粮的重货,她瘦瘦小小的也搬不来,就和老乡商量着雇了两个人值班;大顺是附近大学的理科学生,来勤工俭学,因为要上课,他上夜班和周末的时间比较多。

一个多月前,我经过便利店,看到店门口的角落白纸黑字稀稀拉拉地写着“招聘”,推门进来看到了刘姐,和她说我在附近上学,来打零工挣钱零花钱的,她看我麻利地拆开一打矿泉水放进冰箱里,就直接说“面试通过”并把我留了下来。

店里到现在总共也就三个人,于是我、刘姐和一位叫大顺的男生迅速成为了朋友。

因为小区的公共洗手间距离得挺远的,所以刘姐常借“女生就是要结伴上厕所”这个普适性极高的理由(加上她是这个店的负责人),把大顺一个人扔在店里,然后和我一块去洗手间,并且在路上大聊这个小区的各类八卦。

我最佩服刘姐的一点是,她真的非常擅长收集各类情报,并且会在每个情报后加上自己的总结陈词,然后再积极分享。在不爱听闲话闷头整货架的直男大顺那里吃了几次亏后,对我这个新来的并愿意听她说话的小伙伴特别热情。

我当然非常愿意听,因为我在附近盘了一阵子,好不容易找到这里,就是为了找一件东西。

一件也许可以救我的命的东西。

“你没听说?离我们最近的二栋单元楼的两口子闹离婚闹得很凶,前段时间小孩子哭声哇哇的没完没了,最近倒是没有了,但那男的还经常晚上来我们店买烟,就是就老穿衬衫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