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的林过云,在抛尸的路上打开了的士的计价器,在发票上标注这段路程的71块钱是没有收到的。事后,林过云又考虑到用白酒浸泡人体标本,实在是不太妥当。
于是他以想学制作标本为理由,借口询问白班司机,能否使用白酒浸泡生物标本,得到的回答是如果想保存生物标本,最好要用防腐剂,而防腐剂在仪器行就可以买到。
回到家中,他在日历5月29日的位置下,画了一个圈儿,并用英文标注——“第二次行动”,为了纪念这次杀人的行动。写下之后他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行动没有做任何记录,但是时隔四个月之久,导致他错误地将“第一次行动”标在了1月6日这天。
他是一个有收藏倾向的人,做事情也喜欢循规蹈矩。他将自己喜欢看的色情片和录制杀人过程的录像带,井井有条的摆放在橱柜当中(将杀害陈凤兰的那卷录影带命名为《伊甸园之东》,肢解陈云洁的那卷录影带被命名为《冷器》),并将割下来的人体器官分别贮存在不同的玻璃容器瓶当中,加入防腐剂,以供闲暇之余自我欣赏。
处理好这些,林过云也感到有些累了,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准备睡一觉,决定第二天将拍摄好的性器官照片,拿到冲印店冲印出来。为了不引人察觉,他将所有照片分成五份,分别送到不同的冲印店去。
林过云本想避一避风头,暂缓一下自己的杀人行动,但怎奈一闻到血腥味就兴奋的感觉,使得他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压制下去,而这种感觉终于在1982年6月17日这天爆发了,时年29岁的夜总会女郎梁秀云,成了林过云手下第三名受害者。
6月17日,这天并不是林过云最喜欢的下雨天,凌晨两点钟,梁秀云搭上了他的的士。而他在漆黑一片的车内默不作声地驾驶着汽车,梁秀云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车子行驶到塘尾街路段时,林过云看四下无人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便下车从后备箱里取出电线,以同样的手法杀害了梁秀云。
将尸体带回家中后,他发现床底已然被两具尸体的标本塞满,装图片的盒子和摄影器材也越来越多。无奈的他只好将梁秀云的尸体塞进沙发下,自己坐在上面假装看报纸,等到家人们醒过来都外出后,才将尸体拉进自己的房间进行奸尸、肢解、拍照…
他将尸体分成两截,以便他掏空梁秀云的内脏。为了方便自己的肢解工作,林过云架上了三脚架,采用自拍的功能拍下了整个作案过程,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林过云的肢解工作也变得更加仔细,他甚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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