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26日晚上,这天林国伟又漫无目的的在街头搜寻着他的“猎物”。一位32岁的酒吧“服务员”在下班后,搭乘的士去往了屯门建生邨,刚一下车还没走两步路,就被尾随其后的林国伟强行拉进一条幽僻的小巷内。
但是这名女子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慌张,毕竟她是这种职业的从业者。而她被林国伟这么一勒,自己的酒也醒了大半。
“别乱叫!!做完我就走!!”林国伟死死的掐住女子的脖子。
“没事老弟,瞅你年龄也不大,道上的规矩,姐都懂。”女子说完便从手提包里取出了一枚避孕套。“你拿着,一会儿把这个带上。”
林国伟见状,碰见“懂行”的了,也省去了自己不少麻烦,便从女子的手中接过带好,弯腰就要去撕扯她的衣服。
“唉——唉,老弟你先等会,我这衣服挺贵的,你别给我撕坏了,你看我自己脱下来不就得了。"女子闪身躲开了林国伟手中的动作,转过身去自己脱下了衣服。
做了没一会儿,林国伟又要求女子用点心,能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女子无奈,便只好照做了。
临走前,林国伟像上次一样,顺走了女子的首饰和手提包里的钱,但唯独把避孕套留在了案发现扬。
事后,女子拿着还留着犯人DNA的套子来到屯门警察厅报案,但由于犯人是从背后袭击受害者,加之当天灯光较暗,女子并不能提供出犯人详细的体貌特征,屯门警方表示也无能为力,只好先记录在案,并对女子表示有更多线索时再进行调查。
女子见香港警方帮不上自己什么忙,就想伙同当地的社团(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起帮忙寻找这个犯人。但是由于女子所描绘的犯人轮廓过于模糊,他们表示也无从找起。
而在此案件发生没过多久,又在时隔两个月的8月份的一天凌晨,在屯门新禾里对一名39岁且怀有身孕的妇女进行了侵犯。
这起案件发生以后,屯门警方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所以主动出击,加大了屯门区夜间巡逻力度。可以说屯门警方的这次大规模排查,在短时间内效果比较显著,林国伟确实没有再犯,屯门警察局也没有再接到类似的报案。
也许是察觉到了屯门警方动态,林国伟没有像之前一样,每隔两个月作一次案,而是在家憋了好久,希望等到风声过去,他在伺机而动。
1992年12月3日,已经四个月没有犯案的林国伟,再也扛不住了,又一次将魔爪伸向了夜归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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