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龙新建皇城,刑部典狱才起,新的律法还没有多少修改,刑罚一般套用前朝汉末的一些法律,不过草草修改删除了些最无人道的酷刑,一般的肉刑都还是存在。
作为皇帝,下令刑部轻肉刑重训戒,警示世人遵守法纪,以小惩大戒为本。
不过时下当官的审理刑案,一般还是苦肉之刑来达成目的,往往屈打成招的不在少数。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例,如果打伤人至重伤,有的判刑杖50,有的判60,有的看来是收了贿,只打30板。
没有明确的刑典作为法制基础,这处刑几乎就乱得紧。
杖刑和板子有所不同,杖责可以是重杖,粗的圆木大杖,也可以是略细的杖,击打人体部位是分脊背,臀和大腿。
而板子是仅仅击打屁股。
刑杖一般是用于重囚犯和军犯,廷杖也是有时用这大棒子。
对于一般处罚民事的案件,一般是用板子打屁股。
犯人受审时也是用板子处罚来求供词。
不过板子最多仅打60板,再多实际上也没有作用了,因为受刑的犯人一般屁股挨到40板以上,人几乎都昏厥了,皮肉都打开裂了,再打也感觉不到更多的疼痛,毕竟皮肉是感觉痛楚的所在,麻木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所以一般对于重刑犯,一般判的数字最多的是杖刑,即打你脊背也打大腿和屁股,这样受刑的面积大而广,受到的痛楚也多,延长受刑者的痛楚来达成处罚的目的,而且杖责还可以分几次打完。
不过区别是行杖责一般在公开场合是允许犯人不褪衣露体受杖的,至少可以身着单衣挨打。
但是打板子是不论男女老少,身份的贵贱与否,一律让犯人趴着,光着屁股一板一板的挨,而且击打屁股的频率也是极为讲究,等一板子的剧痛过后,接着再下一板子,每次还仅打半边屁股,这样打人看来还是极为讲究的事实。
两边的皂隶是一边一个,抡起大板在半空落下,只听板头的破空之声,然后是撞击皮肉的“叭~!叭~!”声,受刑人痛苦的哀嚎声,形成了公堂的一个特殊的场景。
板子还分大板和普通的小板,大板是刻意扩大板头,加厚其实质重量,横着拍打整个屁股,所以受刑的任一般是被捆在刑凳上受刑。
这一般是用于量刑后的重犯。
击打的板数不会超过50。
因为10板下去整个屁股就会给打开花。
一般这类刑罚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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