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透了木石前盟的今生奇缘,才是《红楼梦》无与伦比的巅峰。
《红楼梦》写情写到极致,因为这不是牡丹亭西厢记那种穷书生爱上白富美,见到漂亮姑娘立即彻底爱上了的情节。
你可能也有此感觉,即便柳梦梅遇到的是崔莺莺,张生穿越遇上了杜丽娘,也会爱上的,因为他们就是才子佳人的典型搭配,爱上的不知道是那个人,还是身上挂的才子佳人的标签。
但《红楼梦》的主角宝玉,是一个温柔富贵乡里的凤凰蛋,身边三春韶华历尽,宝钗牡丹湘云海棠无不巧笑嫣然,名花倾国,所见平袭鸳紫,动人堪怜,更有晴雯香菱,超出奴婢之上,宝琴可卿,不可方物,他见到的美太多了。
乱花迷人眼。
没人教过他专情,他天生享受一切,拥有一切。
这种环境下学会如何真爱一个人,是无比困难的,因为没有任何人教育你,没有任何人告诉你应该该怎么做。
宝玉完全凭着自己的感悟,完全凭着自己的灵性,完成了第三十六回的情种蜕变。
古今中外,宝玉这种情的描写直到现在也不多见,因为这种人性细致入微的变化,进退迷困的盘旋,通常是属于女性的。
在文学作品里,男人通常是对于情字的诠释,写他爱上了,但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的。
唯有贾宝玉,他对爱情的感悟变化,前三十六回分成七个阶段,情缘之起伏跌宕,精妙无比。
一、第一阶段:嬉情
其实王夫人说的没错,宝玉这种人远着些好,因为他是非常自我中心的。
生在福窝里,他当然以个人心情的宣泄为第一。
林妹妹一来,得了「这个妹妹我见过的」的天时,便让宝玉更加贴近些;又因为林妹妹身体弱,宝玉从小低声下气体贴她成习惯了。
林妹妹生气绞了香袋,宝玉上来妹妹长妹妹短陪不是;林妹妹午觉困,宝玉怕她睡出病来一定要赖着她讲笑话;北静王送的香珠珍重送过去,上个学也特意来做辞。
但正如书里所指出的,宝玉心里一片愚拙,视姊妹兄弟皆如一体,并无亲疏远近之别。
如今他与黛玉同处贾母房中,故略比别的姊妹熟惯些,既熟惯便更觉亲密,既亲密便不免有些不虞之隙、求全之毁。
这时候,宝玉是在红粉中肆意打滚的顽童,对袭人发誓,求湘云梳头,和秦钟折腾,看到宝姐姐项圈和自己的字是一对也欢喜,之后还有闻鸳鸯的脖子,和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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