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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纽约是很困难的。并不是因为回忆彼此交叉重叠,回忆本就理应如此。也不是因为时间与事件彼此混淆,反正本来也是这样。更不是因为我不曾深爱过纽约,要知道当年我孑然一身,一贫如洗,但纽约仍然是最像家园的地方。这只是因为如今的我已经知悉太多,一颗破碎的心很难写下爱的故事。

我和迈克·凯利开车一路向东。迈克决定陪我穿越国境去往纽约,可能也是打算离开一阵子,去那边见见朋友。有天深夜,筋疲力尽而又极度兴奋的我们开进新奥尔良,那个城市有那么多神秘而又庸俗的享乐,迈克一直告诉我,那里就是个欢乐的避风港。

结果新奥尔良的所有酒店房间都订满了,最后我们只能在一个低级商业区找到一个廉价旅馆房间,离浪漫刺激的法国区远得不能再远。第二天早上,我们醒过来,只见破破烂烂的墙壁上歪七扭八地贴满了新奥尔良的城市风光。上下颠倒的秘书和生意人像冒着火苗的字母一样闪得我们眼花。有人在房间窗子上涂了黑漆,只留中间一个小圆点,整个屋子好像一个大号的针孔摄像机,我觉得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装置艺术。我和迈克可能确实是被困在一个阴冷潮湿的廉价旅馆房间里,但是四壁的图像却是那样新鲜活泼,简直像是一种启示。这种时刻的奇异魔力无论如何也无法向人解释,我们在床上躺了很久,凝视着四周,咯咯直笑。

几天后,我们来到纽约,先是住在辛迪·舍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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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尔顿街的家里。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辛迪的作品,就是那些早期的 20×25 厘米自拍照,都挂在墙上。后来迈克回了洛杉矶,我便彻底独自生活。手上没什么钱,所以没法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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