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搭讪:与陌生人交往的一门艺术
传统的人际交往是在社群中进行的,邻居、同学、同事、朋友圈、生意圈……
搭讪,是城市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我常想,我生活在一个一千多万人口的城市,每年能跟一百多万年轻异性擦身而过,成吉思汗也没这福气,我不搭讪我干吗?
但是,越是脱离了圈子的社交,其实越需要对个人空间的尊重。
搭讪行为跨越的是社群关系的阻隔,但并不是一切约束。
社群的人生如同火车、轮船的交通,我们被分配在一节节车厢、一个个船舱里;而搭讪,却是我们自己在驾驶汽车。
既然做司机,当然需要懂交规。
我经常把街上的姑娘想象成是套在一个个玻璃罩里,那是她们的个人空间。
搭讪,首先就是上前轻轻敲门,告诉对方我的来意和身份。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想认识你」跟「留个联系方式吧」有着本质的区别。我觉得手机号码属于安全级别比较高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对方愿意的情况下才有交换的必要。
所以,「我想认识你」,只是表明来意,为接下来的聊天明确方向(我不是卖保险的);而「留个联系方式吧」是聊过之后彼此感觉还不错的一个结果。如果没有这个过程,那么,搭讪就成了「讨」号码,搭讪犯也就真的有点儿遭人歧视了。
举个例子,在搭讪班活动中,一个学员出手了。搭讪犯:「你好,我想认识你……」女孩:「可以啊……」(搭讪犯形象不错,姑娘人也大方。)搭讪犯:「那把你电话告诉我吧……」(极其错误、失礼的行为)女孩:「啊……要不你记个 QQ 吧。」(对这个男人立马失望了,给个台阶赶快撤)魔鬼老师认为:至少要介绍一下自己吧,甚至完全可以在姑娘说「可以啊」之后,提出去咖啡厅小坐一会儿。虽然有时候直接要电话也会成功,但是原因只有三种可能:
a.你太帅了
b.姑娘太善良了
c.人家为了摆脱你
同理,如果「留个联系方式」都需要一个交流的过程,那么上来就说「我们可以做个朋友吗」就更显唐突了。
仔细想想就该清楚,做朋友,应该是在有过了解之后的事情;「桃园三结义」,那是古书里的故事。真要是这么搭讪,确实太「老土」了。
搭讪就像是敲门,「当当当」之后,主人心里自然会问「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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