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列车广播,李初九突然晃过神来,一看表,早上9点,他站在车厢连接处,就这么过去了一夜。
天空瓦蓝,阳光红艳,人间最美七月天。透过车窗的光晕斑驳洒在李初九身上,照得他暖洋洋,却洗不掉一身疲倦。
回忆到此结束,该回去解决失身的事儿了。
李初九活动活动僵硬的腿,扣扣紧箍的打底裤,走回车厢收拾行李。其实他没带多少行李,因为回不回的来,能不能活下去,还都是个未知数。
不过,他倒是花大价钱给常天龙带了山城特产——火锅底料,还是手工制作的。
也不知道蛇能不能吃辣?希望常爷能饶我一命吧。
李初九在心里默默祈祷,收拾好行李汇入拥挤的人群。可能这个车厢是女子学校的旅行团,所以人群里全是年轻的肉体,呃,是年轻的面孔。
他无心分辨大家是A还是BCD,只是费力的跟着人群前挪。
终于出了站,当正八经的七月阳光一股股射在李初九脸上时,熟悉的家乡映入他的眼帘,这感觉,温温热热的。
“帅哥,去哪儿,人满了就发车!”黑车司机驾起路人往车上拉。
“你听我讲,这煎饼就得吃加油条的,薄脆不好吃。”说着,小贩把早上吃剩的油条加到煎饼里。
“高档酒店!亲民价格!三百一晚!赠按摩!”
看着眼前热闹的市井生活,李初九内心多有感慨。
一切都还是那么和谐安宁,要是我只是个普通人,安稳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该多幸福。
心里可怜着自己的悲惨命运,李初九掏出手机,拨通发小的电话,响了两声,对方接通。
“喂,东子!”电话那头传来激动的声音。
“我回来了,过来接我呗。”
“擦,你小子,回来也不提前说声,在哪儿呢?”
“火车站”
“得,20分钟到。”
挂断电话, 李初九走向理发店,剪完头发,大志也差不多到了。
李初九的发小,吴大志,二人交情莫逆,毕竟是一块儿吹着大志爸妈的嗝屁袋长大的。
从3岁开始,俩人就在一块儿玩,后来大志没考上高中去混社会,二人不怎么见面,但一直保持联系,年年回家都坐一起撸撸串。
吴大志这人虽然胸无大志,但命好,混社会没混出名堂,倒结识了一个收数码产品的哥们,李初九还在上高中,大志和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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