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的日记是从下井那天开始的,显然一开始的时候他写日记的目的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否则他大可以把日记写在电脑文档里,用不着像是练习书法般把那些英文字母写得无比工整由于井下的日子实在是乏善可陈,所以日记里的内容多半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吃喝拉撒之类的废话,又或者是一些心情感情上的抒发和呻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只不过,随着日期的推移,越到后面,这本日记的字迹就越发潦草,而且格伦记叙的事情也变得逻辑混乱起来,甚至一些句子也写得前后颠倒与语法不合。至少,在杨飘逸和威尔逊看来,格伦似乎碰上了什么问题,并且似乎逐渐陷入了这个问题之中而无法自拔!
可究竟是什么问题呢?格伦在日记里却一直没有提及,以致于杨飘逸等人翻阅的时候未免也有些心浮气躁,直到日记的最后几页,事情才似乎起了一点变化。
“我今天打电话给教授,可教授似乎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杨飘逸低声念着日记里的字句:“又或许是我自己着了魔,觉得那些闪光像是有着生命一般,它们是那样富有…节奏,就好比一首来自遥远星空的歌曲,将宇宙中发生过的那许多故事娓娓道来。我一直相信,宇宙中是有吟游诗人的,虽然那些诗歌古老而又模糊,却终究能把许多传说,在宇宙中永远流传下去……”
“我一直都觉得格伦这人不适合搞物理学。”唐雄乏味的打着呵欠,在杨飘逸的身边道:“如果他去搞文学,也许会是下一个莎士比亚!当然,他说了闪光,不过说了也等于没说,你能往下翻阅么?这一段实在让我困倦。”
“翻过这页,后面就只剩下一段话了,之后便是被撕掉的部分,再也没有了记载。”杨飘逸的眼睛眯缝起来,指着日记的最后一段道:“最后这里,字迹再没有先前那般工整,实在潦草得很,断断续续的,句不成句!他当时定是在努力思考什么问题,当时他一定遇到了异常情况,陷入了狂躁的情绪之这里,这个单词是‘上帝’,后面划了一条线,截然而止。再接着是一团混乱的公式,乱七八遭的一大堆数学符号,接着的单词是“不成立”。再然后有一句话:‘除非那里可以赋予它强大的能态,否则是绝无可能的’。接着又是一大段混乱的计算公式,嗯?这里有一个天文学座标…..还有一个箭头,箭头后面还有一句话:‘但那儿什么都没有’,格伦给这句话的末尾加了三个感叹号!”
“上帝!我唯一能听懂的就是‘上帝’这个词!”唐雄瞪大着眼睛很肯定的说:“我收回前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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