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魔族中最后一个守世人,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在我孤独隐居的第三千年,阵法中进入一个受伤的少年。
我捕捉他的气息,看到了他的未来,他会杀了我。
我毫不犹豫带他回山中照顾。
五年后他生辰那天,他身后站着的几万修仙弟子齐齐布阵,随时准备将我猎杀。
我笑着迎向俊逸的少年,从他怀里拿出藏着的除魔刀,一寸寸插入我的胸膛。
「终于,等到这一天。」
1
阵中的少年面色苍白,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兽,却倔强的不肯低头。
我试图牵起他的手:
「跟着我有肉吃,你走不走?」
他狠狠一瞥,退回角落:
「你是人贩子,要吃我的肉。」
山下闹饥荒数月,骨肉相残早已不是鲜事。
我微微一笑,退后让他自己做决定:
「山中有猛虎,山下有怪物,信不信我都随你。」
他沉思半刻,自我安慰般牵住我的小指:
「你这么好看,仙女应该不会吃人。」
2
江煜穿的是上等的苏绣雪缎,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但丝毫不影响他清风霁月的气质。
我在山中的院子不算简陋,容一个离家出走的少年绰绰有余。
到了门口,江煜看屋内无人,耳朵红着不敢看我:
「先生说姑娘家的闺房不能随便进,不然会污了清白。」
他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如果以后没人要你,我娶你。」
……
我四千岁了都得甘拜下风叫你一声老古董。
我面无表情地推江煜进屋:
「脱。」
他双手抱胸,脸色比刚才还要苍白几分,惊恐地倒退好几步:
「你不要过来,男子的清白也是清白!」
我实在忍无可忍,翻了个白眼向他走过去。
山中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惊得飞鸟乱窜。
独居久了,很长时间没见过这么吵的人。
3
砚淮跟我说过,人类皆为凡身,受伤久了就会死,脆弱得很。
江煜看起来离家有些日子了,背后手臂有一片片的淤青。
我怕他死,他不能死。
上着药,江煜羞愤地抱着衣服,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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