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素熙和丈夫离婚的时候,笙笙才刚刚满月。一开始的金素熙之所以非常讨厌郑黎,就是因为她在郑黎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丈夫孙先生曾经的懦弱与无能。那个不懂得如何赚钱养家,只会在外面花天酒地,包养大学女生的龌龊男人让她忍无可忍。
大学的时候,是金素熙的丈夫孙先生主动追求的金素熙,那时候的孙先生是校草级别的人物。而金素熙不过是个药剂系的平平无奇的女孩。
孙先生的温柔与帅气像阳光般钻进金素熙的心底,融化了她生命中所有的冰雪。
她还记得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是一条围巾。冬天她说冷,他就亲手织了围巾送给她,当他站在她们学校宿舍的楼下亲手将围巾围在她脖子上的那一刻,她只觉百花盛放在雪上,夏的柔软和温暖将她包围。
现在想来,她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再回味过这种幸福的感觉了。她曾以为她的人生里不会出现幸福二字,直到幸福来了又走,她以为她早已将这些遗忘过去,可没想到记忆此刻却不知为何如胶片般不停的在她的脑海中播放。时间回溯到更早以前。
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金素熙轻轻抬手,纤细的手指触摸到课桌上那个精致的信封。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桌面上,细小的灰尘漂浮在一道道阳光里,粉色的信纸上反射着淡淡的白光,清风吹的窗帘直飘荡,操场尽头的那棵榕树的树枝随着清风来回抖动,树叶沙沙作响,像从某种沙哑乐器中流淌出的轻盈音色。
她想都没有想,便将那张粉红的信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那时的金素熙刚上初三。
她不是什么乖乖女好孩子,她也不是不想谈恋爱,只是不想和写这封情书的人谈恋爱。
她有喜欢的人了,那个全年级第一的男生,她喜欢他架着蓝框眼镜坐在榕树下读书时的安静,仿佛时间为他静止,而她则想给他写一首诗。她喜欢路过他身旁时他那件白色衬衫上散发出的淡淡洗衣粉味,清新的像一场春雨,洗尽她的所有的不安。
那一年她十五岁,正准备冲刺中考的年龄。
课堂上带着老式复古眼镜的班主任用白色的粉笔敲击黑板,阳光下,从笔尖弹出来的粉笔灰散落在黑板最下方稍稍凸出一点点的银色边框上。
大课间,她踮着脚尖拿着已经洗的看不出颜色的抹布擦拭黑板,她细嫩的指腹触摸到黑板上用粉笔敲击出的坑洼,像一个个细小的虫洞,这些虫洞加深了她对这块写满数学题的黑板的讨厌。
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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