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一个购房人因为买房的事情冲上了热搜。事件中的购买者由于贷款银行没有准时发放贷款,导致被法院判定为事实违约,须向卖方偿付房款总价 20% 的违约金和房屋装修损失,共计约 500 万元。
仅从合同的角度去看。如果事件中的买家能重视银行的贷款发放时间,前置做好约定的话,这个损失是不会发生的。
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约定,在买房时有多么重要。
只要关注好买卖合同中的那些关键点,合同也可以很简单。
本篇我们就来好好聊聊买卖合同。
买房子,得弄清楚交易对手是谁。可这个简单的判别,往往很多人都会失误。
看个案例:
买家张先生与卖家赵先生达成一致共识,购买赵先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房子。
双方签署买卖合同时,赵先生提供的房地产证显示,权利人是赵先生和李小姐,两人各占 50% 的份额。
由于李小姐没有在场,张先生提出疑问。赵先生当场提供与李小姐的结婚证,表示他们是夫妻关系,已经商量好同意出售,只要赵先生代表妻子李小姐在合同上签字即可。
张先生接受赵先生的解释,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很快到了双方约定过户的时间。这时,张先生收到赵先生的通知,表示李小姐不同意出售房子,并以赵先生未取得其正式授权为由,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结果,法院支持李小姐的诉求,同意买卖合同无效,判定赵先生退回张先生已缴纳的定金及房款。
因为不够重视签约主体的完整性,才导致合同无效,张先生最终未能买到心仪的房子。
为什么会判定买卖合同无效呢?
虽然赵先生和李小姐是夫妻关系,但不能视为可以代表李小姐的主观意愿。除非已经取得李小姐经过公证授权后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是不能以授权委托人的身份签署买卖合同的。
在签署买卖合同时,主体不清晰也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特别产权里有多个产权人时,所有产权人都必须到场签字,如果需要委托他们代签,就得提供《公证委托书》。
重点:如果产权人既未到场,亦未能提供公证委托的话,合同交易是无法成立的。
除了注意签约主体的信息外,还得注意房产信息。
在实际房产交易中,可能会出现房产证名称与现实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如果不正确填写,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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