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天杨。
自幼没了父母,是李叔捡到了我。
说来也算我运气好,李叔家本就有个女儿,大我五岁,名叫李小梦,但李婶在生下小梦姐后便害了场大病,无法再次生育。
当时的农村,家里若是没个男孩是件极其丢脸的事,恰巧李叔这时看见了被丢弃在路边的我,左右一寻思,便将我抱回家,当成亲儿子养着。
虽说是捡来的,但李叔一家对我并不差,就连小梦姐也是宠着我,拿我当亲弟弟看待。
幸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七岁那年,家中突发变故,先是李叔被生意上的伙伴欺骗,欠下了十几万的高利贷,催债的人天天来几乎都要把家里的门板给踩烂了,李婶身体本来就不好,哪经得起如此折腾,这一来二去,就变得有些精神恍惚,终于一次,在路过村口旁的小河时,失足跌入河中,淹死了。
接连发生的变故,让原本幸福的家一下子变得支离破碎,李叔也因受不了打击,性格大变,成天嗜酒,还清欠款后,更是染上了赌瘾。
从那时起,每次在赌桌上输了钱,回家后,李叔就会拿我和小梦姐出气。
后来,更是在赌桌上,李叔亲手将小梦姐输给了隔壁村的王麻子。
王麻子三十多岁,人如其名,一脸的麻子,没啥本事,也是赌鬼一枚。
当晚,王麻子直接拿着麻绳将小梦姐捆好,扛在肩上带回了家。
任凭小梦姐哭闹,李叔却如铁石心肠般,连看都不看小梦姐一眼。
那一年我十二岁,虽然小,却明白小梦姐这是被带走了,很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我哭着求李叔,让他把小梦姐带回来。
李叔狠狠踹了我一脚:“再废话,信不信老子把你也给卖了!?”
那会的我几乎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不管是洗衣烧饭,全是我一个人做。
我清楚李叔不卖我的原因,只因他缺个保姆。
再加上李叔家住农村,地处偏远,处在一片三不管的地带,买卖人口本就是稀疏平常的事,更何况还只是个女娃,按照老一辈人的说法就是命贱如鼠,就算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
小梦姐去到王麻子家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被王麻子虐待致死。
再次相见,已是阴阳两隔。
农村讲究个入土为安,小梦姐只是被卖给了王麻子,却没有嫁给王麻子,所以小梦姐死后,王麻子就把小梦姐的尸体送还了回来。
李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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