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时间和地点,打破规则的人总是令「传统」恐惧和厌恶。
去年 9 月,我推进了一座小镇的第一起剥夺监护权案例。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就成了那个「讨厌的人」。村民们说我破坏了规矩,骂我多管闲事。他们说,自己的骨肉想怎样就怎样,轮不到我管。
当我开车从一所村庄离开时,村民踢我的车,向我吐口水。可村子里的孩子们,却不顾家长的反对,向我无声地挥着手。
从那时我就决定,这场官司必须打赢,这不仅仅是一个孩子的事。
2018 年 9 月,一间小办公室里,坐着 3 位「天然的冤家」:一位法官,一位检察官,一位律师。
办公室里的气氛诡异,每个人都在尽量保持距离。这几人平时只在法庭上碰面,交流都是唇枪舌剑,就算偶尔路上遇见,也只是挤给对方一个职业假笑。
现在也是如此,其中最用力假笑的那个,是我自己。
我实在不喜欢他们。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曾想把我赶出法庭的法官。坐在右边的那位检察官,几次和我在法庭上交锋,反复标榜自己是名校毕业,我还以为他是在相亲。
而这两位肯定也不喜欢我。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个「可有可无却又爱搞事的律师」。多少次开庭,我站起来当着所有人的面质问公诉人和法官。
我们这三个职业,向来是打擂台的对象,在法庭上互相牵制,甚至有时会为了案件吵架。不过我相信,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但这次,一桩特殊案件将我们凑在一起。3 个人不对抗,不交锋,没有半句争执。
他俩喜欢吸烟,而我闻不得烟味,见我来了,他们立即把烟掐掉。但我主动凑过身,替他们把烟点上,说没有关系,我不讨厌。
房间烟雾缭绕,大家忧心忡忡,所有心思都在一个 10 岁的小男孩身上。
我们反复讨论几个钟头,最终离开了那间小屋,开始分头行动——如果我们再不努力推进案情,小男孩很可能要永远陷入一个「50 平米的地狱」。
我是第一个介入此事的人。当时居委会寄给我一份委托,要求我用法律手段,去营救一个被虐待的男孩。居委会最后一句话是:「为了这个孩子,你能告谁就告谁。」
我原以为事情很简单,毕竟事关虐童肯定一呼百应。但我没想到的是,几乎当地所有人都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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