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口吃,爸妈为了不让我丢人,每次说话只让我说两个字。
从此,我变成了所有人眼中的高冷女神。
1
前几天男神跟我表白,
「唐巧,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
我很激动,沈毅居然也喜欢我。
我张口就说「不行。」
男神失望离开了。
我顿时红遍了整个校园。
但……我其实想说,不行,我想要做你的老婆。
只可惜,后悔药治不了我的口吃啊!
2
沈毅,他是我们系的第一名,也是全校的第一名。
眉目清秀,说话声音如同青山流水悦耳。
在新生开学典礼那天,我看到他穿着白衬衫,站在台上代表新生发言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他。
后来的时间里,我一直努力学习,还特地选择和他一样的社团,一样的学生部门,就是希望跟他近一点。
好不容易,我们俩的距离拉近到了不能再近。
沈毅他也对我动心了。
可因为「不行」两个字造成的误会,让我们就此错过了。
如此努力三年的成果功亏一篑,我怎么能放弃呢?
3
为了挽回男神,我必须争取。
通过两年前的迎新群,找到了男神的一个室友阿坤。
「唐巧巧,你好厉害啊!」
「没有。」
真的让我找到一个十分厉害的地方,恐怕是,我口吃比较厉害吧?
「哇,你还真是高冷。」
我赶紧掏出手机,说出两个字,「地址。」
「什么地址?」
阿坤疑惑,但很快反应了过来,「哦,我懂了!」
懂了?
懂了就好,以防我口吃,出现什么意想不到的差错。
我要地址,为的就是当面告诉男神:
「我……巧巧……喜欢……男神……不……是……沈毅。」
不好意思,又出问题了,请大家在「不……是」之间自动加个逗号吧。
4
周五,等到教授讲完最后一节课。
我立即冲出学校。
根据阿坤的地址来到了一个小公寓的楼下。
等待男神沈毅的出现。
在三个小时后,终于见到一个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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