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村开城,一切都正常起来,事实上,我是在想办法把这个将哲弄服了。
我坐在茶期的对面,和他喝酒,看着他。
我问怎么弄将哲,不然永远是一个可怕的事情。
茶期想了很久,告诉我,用术破不了,术小无口,那么就将氏布娃娃之术,必定是一个女人缝制,才可以,而这种术,做术的人,是将哲,将哲的左手一根指头断了,术断。
这样的术,恐怕现在只有将哲会,他不会轻易的把这种东西传给谁的,包括他的儿子,这种术可是互制,所以他害怕,只有在他快要死的时候,才会传。
手指头?
好你个将哲。
茶期那个时候没说,术已成,那就没有用了。
一直到十月份,我才去找将哲,说做个朋友,将哲说,他没有朋友,只有敌人,或者是利益上的人。
这个人说话到是直接,也是彻底,既然这样,那我只能是等机会了。
我让人跟着。
那天,将哲喝多了,他倒在堪外兰的街上。
我让人把他的手指头给砍掉一根。
这是他自己找的。
两天后,将哲没来找我,他清楚是谁干的,也清楚,谁知道这样,才能让他无法再做术。
我去找将哲了,他看着我,快把牙咬碎了。
“我真后悔,不应该把那术除了。”
“这是你自己找的,你想想,茶期瞎了一只左眼睛,哈达媚……”
“你别跟我废话,六条人命。”
“事过境迁了,那是以前的事,你还来找麻烦。”
将哲终于跳起来,要打我,让我一个电炮给打倒了,然后上去就是几脚,这几脚肯定得断几个肋骨了。
特么的,这样的人真是可气。
我打电话,让领导带着警察来的。
“现在你可以抓人,东西你可以搜了,应该就在房间里。”
领导有点兴奋。
东西搜出来了,一件不少,我想让他们送回副陵,但是我没说,领导肯定是不会同意的,这是成绩。
这回我不知道,将哲要在监狱里呆上多少年。
如果将哲不过分,我也不会这么做的,人太贪心了,不是什么好事。
将氏的布娃娃铺,恐怕就此关闭了,不会再开了。
我回库里,这事做得不是有点过分了,我不清楚。
领导打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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