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南改变了主意,他觉得,猎物与猎手应该变换一下角色了。
既然对方一心要致自己于死地,那么,自己还需要手下留情吗?
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了,他必须让鲜血来给这些人一个警告:自己是不好惹的。尤其是对于长府来说,他需要这样的一场腥风血雨,来促进他行动的步伐。
人的懒惰便是这样形成的,总认为,等一等事情就会过去了。
陈南却是要给长府一个鲜血的教训,一则告诉他,自己是不会被随便抓住并杀死的;另外,今天这个事情,一定会成为轰动全国的大事件,他长府要是不拿出一些措施,这个交椅可就难坐了。
第二把手枪已经入手了,后面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依然在追逐着。
陈南猛然间转身,手枪直指对方,随着一声枪响,一个人便应声倒地了。鲜血在其身下流淌出来,被雨水冲击着扩大成了一片红池。
“老大,他还有枪!”剩下的人惊恐地说。
鬼头也是犯难了,有枪倒不是什么关键的问题,而是,这个家伙的枪法也未免太过变态了。
没听说孤儿院还教授枪法啊?
哦,也不是,孤儿院却是针对男生,传授了一种枪法,可是,那是床上用的啊?
难道这个陈南,还可以举一反三,宛如圣人一般了?
真是偷着古怪和诡异,但要说因为一把枪就放过陈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手下还有大约十三四个人,自己得像个办法,让这些家伙来消耗陈南的子弹。
想到了这里,鬼头说:“二哥说了,谁抓住了那个孩子,奖赏一千万圆,想要钱的,就给我冲。咱们哥们不就是赚的这刀头舔血的钱嘛!”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色令智昏,利欲熏心,一点不假啊。
抓住陈南,那就是一千万,那是什么概念?
那就可以在一个大城市,买一个不错的楼,娶一个娇美的妻子,然后花钱买个工作,就可以安享余生了。
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诱惑力啊,尤其对于这些人来说。
在这样的诱惑下,便有人冲了上去,而后面的人害怕其抢了先,也纷纷跟了上去。
鬼头冷笑一声,随后而去。
枪声间或在阴雨下的都市里响起,那一条街道,几乎失去了看热闹的民众,简直宛如奇迹一般了。
当然了,透过各个角落,依然有眼睛往街道上盯着,即使什么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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