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千帆过(第1页)

我是出身于旧派的世家小姐,却嫁进了新派的豪门。

这里的建筑是新式的,家具是,饮食是,思想也是。

好像只有我被困在了这个时代的终局里,旧的角色怎么能融进新的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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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有三寸金莲才算得上体面,于是我家里三岁便给我裹了足。

父亲将我自小娇养在软塌上,十指不沾阳春水,双脚不落世间尘。

为了苛求完美的脚型,我已经无法正常下地行走,身边永远伺候着丫头和婆子。

就连我的房里也总是熏着价格不菲的香,只是为了让我这双脚成为最上品的佛头香莲。

年岁大了些识了字,便开始读女德女训,旁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万万不可入眼的。

就这样到了十七岁,我的一双脚尖尖状如刚露头的春笋,又软又小甚至都没有男人手里的香烟长。

如今正到了婚配的年纪,父亲讲,我这如若放到过去好歹也算是半个格格。

可只有我知如若没有这几条运船撑着门面,我家早就算是半个破落户了,只有父亲还在死守着那些无意义的秩序与规矩。

我的婚事是保全这逐渐没落家族最后的体面与荣耀。


最后,新贵林家以千金为聘,定下了我与林家大少的婚约。

人人都说我这双脚真是应了那句三寸金莲值千金了。

「千千,你这一双脚真是生的好极了。」林夫人与我母亲在侧室说话,看向我都是赞叹的神色。

我心想这哪里算得上是天生的呢,千百次的肉烂骨折方才变得如此模样。

但听了这话后我也只是偏过脸装作害羞般不作声。

我那还未完婚的夫君,也就是林家的大少爷出去留过洋,回来也不过这两个月的事。

「可万万不能再让那些个西洋鬼子迷了我儿的眼,娶个像样子的媳妇把心收了才好。」林夫人心有余悸地说道。

林夫人话音还未落,就听见院子里吵吵闹闹,母亲皱着眉头让婆子出去瞧。

「现在都提倡恋爱自由,我不会接受家里的安排。」

我侧耳听着,像是一位年轻的男子。

林夫人也听见了,顿时脸色变得难看,但她只是拿起帕子咳嗽了两声说:「也不知外头怎么了?」

我母亲笑容淡下来但也只是附和着:「看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我也垂着眼睑装作无事发生的乖巧模样,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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