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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匹银色的三眼白狼,体型异常的庞大,甚至比普通三眼狼的体型,还要大上一倍不止。
它宛如战神一般,傲立在天地之间,它看着眼前的厮杀场面,丝毫无动于衷。仿佛,那些死去的三眼狼,对它而言,就犹如失去利用价值的木偶一般。
我知道,它就是狼王,三眼狼王了。否则,它是不会在狼群和我们开始厮杀之后,依然坦然自若地傲立着,冷眼旁观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幕血腥的场面。
‘擒贼先擒王!’这是一句千古不变的至理名言,既然我现在发现了狼王。那么,就要毫无犹豫的想尽一切办法,将它干掉,否则,就算我们把狼群都杀光了,最终也无惧于事。
狼王的实力,比普通的狼要强大好几十倍,换句话说就是,一匹狼王的实力,就相当于拥有,能和一批狼群抗衡的能力。
现在那匹三眼狼王,之所以不着急对我们展开袭击,那是因为,它要等我们双方厮杀的筋疲力尽了,然后它才会对我们发动攻击。
到那时,它完全不必担当任何的风险,就相当于,一个将军先派自己的士兵去袭击敌军的阵营,等敌军阵营大乱的时候,才带上自己的精英部队,发动猛烈攻击。
最后等战事取胜之后,几乎八分之八十的功劳,都将是被那位将军给占领了。
这也是狼王和将领们的精明之处,(他)它知道,一旦自己带头冲杀,毫无疑问,自己的危险性肯定是最高的。我相信,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她它)们都懂得以自身的安全为重。
小香杀死先前那匹,朝我们袭击过来的三眼狼后,急忙关心地问我伤势如何?
我勉强流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忙说:“没事!你先别管我,先把狼王杀了!”
说着,我的目光不由往傲立在不远处的三眼狼王看去。
小香也注意到,那匹傲立在‘人狼混战’之后的三眼狼王。当即,握紧手里的手枪,对准三眼狼王,正要扣动扳机时。
三匹三眼狼几乎同时朝我们这里扑了过来,由于时间紧迫,小香跟本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用来扣动扳机了。
无奈之下,我和小香只能先各自使出一招,懒驴打滚,及时避开三眼狼的袭击。
胖子现在,身体明显已经开始虚脱,但在狼群的袭击下,他手里紧紧握住的撬杠,每挥出去一次,威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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