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农业改革(第1页)

这一个星期中,卫法等人实施的领地改革措施也是开始施行了,当然也只是施行一个方面的改革,那就是农民的改革。

这里说的农民就真的只是包括种地的农民,不包括那些采矿工之类的。

余荣在回去之后就把自己在南启县城周围的调查情况交给卫法,两人也是召集了相关的内政人员来讨论。

第二天整个内政部门的工作中心就转到了农民身上,奔跑在田野里和那些农民交流并做好记录等等。

第三天内政部门还是在讨论了一整天,结合了两方面的调查结果。总算是差不多草拟好了大致的方案。

第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领地里所有的土地的最终主人是领主大人的。

第二:所有农民有两亩土地的耕种权利,一亩水田,一亩旱田。

第二:所有农民所耕种所产生的粮食自己可以保留五分之一,剩余的全部上交给领主,还有富余的可以卖给领地,领地以每斤三铜币的价格回收。

第三:取消所有农民的集体吃饭政策,所有农民自己做饭做菜。

第四:所有农民在自己的农田未有收获前可以申请十五天的粮食补助,可以去领地仓库处申请(一人一天三斤为标准,一斤半主食,一斤蔬菜,半斤肉)。

第五:每一户农户(一家)在养牛场的水牛规模成型后可以申请领取一头公牛作为自家的劳动力,不可杀了吃肉,违者没收农田。目前母牛暂时不支持申请领取。

第六:每一户农户在养猪场的猪规模成型后可以申请领取一头公猪和一头母猪饲养,头两胎所生的小猪需要全部上交给领地,后面所生的小猪由农民自己饲养。养殖成大猪后领地可以出钱购买宰杀,也可以自己处理,但不得出售给桃源村以外的人,一经发现没收所有的猪,一年内不得再饲养。

第七:每户农户在申请领取了水牛之后可以额外增加四亩土地的耕种权。

第八:所有农民在进入领地后可以获取一套农具,以后坏了由农民自己修或者购买。

第九:每户农户都可以申请向领地要求建筑师建造一间民房,民房设施齐全,。

第十:牛棚和猪舍农民自己建设,所需要的材料由领地出。

第十一:所有农民第一个月来到桃源村居住之后就获得1000的铜币供农民使用,之后每个月每个农民发放五百铜币作为补助(当农民养殖猪开始售卖之后补助取消)。

第十二:所有农民的田地和房子要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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