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以命换命(第1页)

在我看出这三只小黄鼠狼异样死亡的时候,老巴和狐狸肯定也能看得出来。轻轻随着风摇晃着的枯萎的灌木丛,看起来那么平静,那么安详,安详的没有一丝邪气和戾气,然而这一幕真的非常诡异。

求生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尤其是思维简单的野生动物,它们不可能和人一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压力而选择结束生命来逃避,所以,几乎没有任何野生动物会“自杀”。事有反常即为妖,这诡异的一幕让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有猫腻……”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踏实,三只小黄鼠狼不可能和棕熊一样直接带给我们致命的威胁,可是违背常理的现象,在此刻是那么的令人不宁。

“这是搞什么。”老巴围着小小的灌木丛走了一圈,灌木丛的叶子都掉光了,一眼就可以把整片灌木丛看的清清楚楚,可以确定,除了这三只吊死在灌木上的黄鼠狼,再也没有别的任何东西。查找不出什么线索,就无法推测出更多的情况,一时间,我们也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

“咱们,怕是遇见麻烦了。”狐狸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等到老巴转了整整一圈,他才突然抬起头,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忧虑。

“怎么说?”

“这三只黄皮子,是跟咱们来换命的。”

“什么?换命?换什么命?”

狐狸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就四处漂泊,在山阳立足之前,他曾经到吉林呆过两年,尽管没有去过更遥远的包山,不过东北地区的一些风俗习惯,他很清楚。尤其是跟着古行里的一些前辈,让他耳闻目睹过许多许多常人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在民间的说法里,万物有灵,一些野物如果通了灵性,得了法门,就能通过修行而蜕变为“仙”,也就是常说的妖仙。胡黄白柳灰,是传闻最多的“仙”,其中的黄,指的就是黄鼠狼,亦或黄皮子。

狐狸在吉林混生活的时候,跟一个孤苦的老采参人一起呆过一段时间,老采参人无儿无女,也没什么积蓄,狐狸可怜他,平时辛苦赚来的钱,会赡养采参人。采参人虽然身无余财,但有的是见识和经验,他跟狐狸讲了很多过去采参时所发生的事情。

人有人的法则,那些野物也有野物的原则,几乎所有的“仙”,都秉承着因果报应,换句话说,就是有恩必报,有仇同样必报。

比如说,黄皮子想要谁的命,绝对不会白要,会让种群里的小黄皮子以一命换一命的方式,提前把该付的一条命付出,然后才找当事者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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