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恋综里遇到前男友,我是万万没想到的。
别人上恋综主打暧昧拉扯海王过招,我跟程乐明主打阴阳怪气修罗场。
「都知道程老师您体力一向不行。」
「比不过宋老师,再结实的布料都能扯碎。」
吃瓜群众:这是我们能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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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片开拍前半小时,二十出头的实习导演颤抖着敲开我休息室的门。
红着眼睛小心翼翼地问我:
「宋老师,程乐明老师那边已经进棚了,您这边……」
扫了一眼她身后三个蓄势待发的摄像机,我深吸一口气。
忽略紧咬的后槽牙,挤出一个营业微笑,「走吧。」
程乐明。
我出道六年唯一承认过的前男友。
我俩是因戏生情。
那是我的第一部戏。
彼时我们还年轻,热烈又赤诚,鲁莽又冲动。
爱的时候恨不得天下皆知。
所以分也分得家喻户晓。
至今还能在互联网的记忆里翻出他街头醉酒,我暴瘦落泪的照片。
还是太年轻啊。
要是放到现在,高低得来一套提纯虐粉互放黑料的操作,再打几个回合的舆论战。
经纪人安慰我,四个星期而已,很快的。
我生无可恋地翻了个白眼。
节目一共邀请了三组嘉宾。
在为期四周的时间里,嘉宾们以情侣的身份去往不同地方旅行做游戏。
并在结束后做出是否要继续恋情的决定。
怎么说,我跟程乐明也算是专业对口。
节目组给我的邀请函上写的是:期待您与搭档之间的化学反应。
据说本来写的是浪漫故事。
文案组听说嘉宾里有我和他,连夜改成了化学反应。
不得不说,很有先见之明。
见搭档是恋综永恒的第一环节。
我不知道别的组怎么样。
但是对我俩而言,这一环节的设定主要是「如何在十多个摄像头之下对着前任保持营业微笑,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礼貌且客套的聊天。」
简称——二十一世纪新酷刑。
我和程乐明微笑,握手,落座。
你看,还是很容易的。
只要忽略掉我俩脸上僵硬的笑,掌心相握时超出常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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